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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集合4篇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03-09 09:45:04 本文已影响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4篇

【篇一】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

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

(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

(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 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 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 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 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 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 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 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 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 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 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 以拒收,不得入库陈列。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 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 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用于陈列药 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 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 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 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 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 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 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 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 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 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 贮存条件。每天上午 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 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 (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 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 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 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 养护检查记录。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 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著标 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 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1、从事处方调配、审核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 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由经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培训合格的专职(兼职)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对调配处方进 行审核、核对。

2、村卫站(室)在核定的诊疗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 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调配使用特殊管理的药 品,须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人员须在处方上签 字或盖章。处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 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 污染。

4、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避免滥用抗菌素。药品调剂人 员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 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药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 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 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 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做好回收及销毁记录。

8、不合格药品销毁做好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 当通知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9、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注意考察、收集本单 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 良反应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接受政 府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患者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2、坚持“合理用药,质量优先”,严格执行规范药房 实施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 效。

3、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关口,保证使用的药品、 医疗器械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决不使用不合格药品和 不合格医疗器械。

4、积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 议, 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要求, 树立诚实信用的社会形象。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一、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在0-30摄氏度之间,阴凉库温度在0-20摄氏度之间,冷库温度在2-10摄氏度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二、对库房(药房)温湿度条件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无倒置现象,五距要适当。(即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cm,跺与墙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屋顶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四、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消毒防腐用品、 医疗器械等)、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库存放;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帐管理,专朋登记,专用处方;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要求,分开摆放;

5、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管理程序对在库或药房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六、检查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七、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按月进行催销。

八、检查养护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集中堆放,做好标记,报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三、特殊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四、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五、特殊药品的购进计划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合理调配储存,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六、购进的特殊药品外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储存于专库(柜),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专库(柜)应配备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并配备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同普通药品,但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八、加强特殊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九、特殊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毒性、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不得单剂出售,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使用,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药剂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十、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凡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核实后立即逐级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

四、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一、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三、药房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不合格药品的上报工作,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四、在药品购进验收和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下架,集中存放,设醒目标志,并及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二、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库),放入货架.

三、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设施。

四、药剂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着统一的清洁工作衣帽。

五、药剂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剂人员的健康档案。

六、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药剂岗位。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三、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二)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三)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四)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四、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毁形一一消毒一一再毁形或焚烧程序处理,决不允许重复使用,并有完整详实的销毁记录。

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房药品摆放应符合分类摆放的要求,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 中成药与中药饮片、西药分开,特殊管理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二、药品调配工具应集中存放,定期清洗消毒。

三、药品应做到防潮,防尘、防晒,配备必要的通风、采光、防鼠、防火等设施、设备。

四、调配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核后方能调配,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现药品用法用量不妥或有配伍禁忌者, 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改或由医师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六、调配处方应遵守药剂调配技术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时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拆零药品包装袋上要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七、配方时如发现药品标签模糊,要查明原因,变质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八、调配发出的方剂应将服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外包装上,并向患者说明。

九、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规范药房准备档案目录

一、组织机构档案(成立文件、原始会议记录、人员分工等情况)。

二、管理制度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考核情况记录等)。

三、人员档案(人员花名册、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培训证书等)。

四、培训档案(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个人培训记录、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笔记、考试试卷等)。

五、健康档案(体检计划、体检统计表、个人体检档案、健康证、体检表等)。

六、合格供货档案(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质量检验档案(药品验收记录、药品购进票据、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等)。

八、药品养护档案(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近效期药品催效表等)。

九、药品使用档案(药品处方)。

十、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统计表、温湿度记录等)。

十一、不良反应档案(不良反应记录)。

十二、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一、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明药品批发企业(中标企业)进货。

三、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程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房,切实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四、检查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票据和随货电脑清单、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记录,记录载明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范、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村级医疗机构可在随货电脑清单上做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时间、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

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具有检验合格章,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七、药品验收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八、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拒收入库,要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九、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门诊科室均应设立门诊日志,病房(即住院部)应建立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所有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均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并备有传染病报告卡。

2、门诊日志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九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如属法定报告传染病,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且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如属非传染病,至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名和就诊日期等五项。

3、住院登记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九项。住院登记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属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

4、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中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

5、化验登记项目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样品、送检医生、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6、放射科检查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生签名、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

7、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登记日期、网报日期、订正病名、订正时间。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8、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化验登记、放射科检查登记各项登记应填写清楚,诊断明确,符合要求,不缺项目,且至少应保存3年。

9、门诊或住院部临床医生在诊断出法定报告传染病时应填写门诊日志或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0、检验、放射科医生检出阳性结果应与临床医生相互沟通并按规定将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1、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电脑,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疫情网报专用电脑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电脑管理制度。防保科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防保科疫情专职管理员要负责管理好分配给单位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如发现帐号和密码信息泄露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2、防保科疫情管理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将卡片分类登记, 核实无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避免迟报。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13、防保科疫情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室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天定时到门诊各科室和病房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发现漏报要及时补报。

14、质量控制:疫情管理班子每旬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定期对本院门诊各临床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放射登记、各科室包括防保科传染病报告记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监测情况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本院领导每次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资料要保管齐全、整洁,随时接受检查。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整改,发现传染病漏报应及时做好补报。

15、落实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扣发个人工资或劳务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并由疫情管理班子检查督促是否落实到位。

17、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和实习生要及时进行岗前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全面掌握传染病报告知识方可上岗。

18、疫情报告资料管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必须保存3年。疫情资料要存放于加锁的柜内并由防保科疫情管理员专人保管,疫情管理员要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19、疫情报告资料利用:每月对本院报告的疫情进行一次动态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防保科报告。

【篇二】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

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1)报告病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传染病10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病例由乡村医生通过电话或乘交通工具等方式报告乡镇卫生院。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6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乙类传染病应于12个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4)传染病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

(5)配合乡镇卫生院或上级疾控机构进行病源调查、采取防控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①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珍人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③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④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⑤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方式:通过电话报告,无通讯条件的乘车、骑马或步行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明码标价,公示公开。

(2)按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药品计划经乡镇卫生院审批,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网点配送或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供应。

(3)各类药品按种类和品目摆放,做到防潮、防蛀、防尘、防晒、防冻,严禁与食品、百货、农药等共同存放。

(4)定期对各类药品进行查验,防止过期失效和发霉,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假劣和霉变药品。

(5)坚持合理用药,不得乱用、滥用抗菌素,西药调配时禁止直接用手接触,中草药调配必须使用量具。

(6)进购药品的各类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使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处方、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等,必须用蓝黑墨水或书写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处方填写要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服法、次数、药价等,并有医生和配方人签名。

(3)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必须坚持随诊随登,做好填写内容完整规范不漏项,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及时上报。

(4)处方及各种医疗文书必须装订完整,妥善保存,处方应保存1年,各种医疗文书保存期不少于10年,信息资料长期保存。

(5)《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孕产妇及儿童预防保健情况统计表》图表要及时上墙,逐年类推前五年的数据,保持图表的干净、整洁和完好。

消毒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程序把消毒关。

(2)各类器械均要经高压消毒后方能使用,并实行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杜绝因消毒不严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差错。

(3)做到消毒、非消毒器械分开,并在方盘注明,防止交叉污染。

(4)对所使用的棉球、安瓿、一次性注射器及废弃物要定期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门诊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各类用具、器械摆放有序,标志明显,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要经常讲究个人卫生。

(3)对就诊的患者全部实行医疗文书登记制,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4)对患者做到随到随诊,态度和蔼热情,对老年疾病、残疾人坚持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q6方便和服务。

(5)通过患者就诊,大力宣传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预防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急诊的初步救护治疗工作,负责及时转送急、危、重症病人到上级医院。

乡村医生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工作。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村民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改水改厕,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3)做好以传染病预防、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做好疫情管理及计划免疫工作。

(4)协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妇幼保健,实行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5)协助村委会搞好新型合作医疗、特困医疗救助的宣传动员,做好门诊医疗服务工作。

(6)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诊救护工作,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7)积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建规范化村卫生室,大力开展六统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8)努力完成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各项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并准确、及时上报。

村妇幼保健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努力完成妇幼保健项目的各项工作指标,做好妇幼卫生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及时上报。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1、药剂人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做好购进、 验收管理工作。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质量为前提,按就近采购原 则从合法的经营企业进货。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由负责人对与本卫生室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包括查验身 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索取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查。

4、购进药品医疗器械须索取并保留合法票据,做到票、 货相符。

5、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按送货票 据、批号进行逐批验收,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 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的核对,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内 外包装质量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准确无误后,验收员在送 货凭证上签字,购货凭证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保存至 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三年。

6、验收时,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以及实物名称、批 号、数量与送货凭证载明的名称、批号、数量不相符的,予 以拒收,不得入库陈列。发现假劣药品,及时向县药品监督 管理局报告。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1、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 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它药分开存放。用于陈列药 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急救药品应集中定位存放。出诊箱药品原则上使用 药品原包装,标明药品生产厂家、名称、批号、有效期,拆 零使用的应当符合拆零药品管理要求。

3、特殊管理药品保管实行专人专柜专锁,保留使用药 品处方代替专帐登记。

4、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 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中药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斗内 保留原包装的标签直至使用完。保持斗内清洁卫生,斗内药 品无虫蛀、霉变、潮解、杂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中药饮片 清斗养护。

5、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保留原包装和 说明书,直至该药品使用完,并保留使用药品处方代替药品 拆零记录。

6、药品陈列地点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规定的 贮存条件。每天上午 9 点、下午 4 点对药品储存场所温度、 湿度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温度或湿度超过正常范围 (常温 0-30℃,相对湿度 45-75%)或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 温度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达到正常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结果。温度高于 30℃时使用风扇等设备降温,湿度 高于 75%使用生石灰吸潮或风扇除湿,湿度低于 45%适量在 地面洒水增加药房湿度。

7、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 养护检查记录。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8、在药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过期失效以及氧化、潮解、 退色、变质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下柜,存放于有显着标 识的不合格药品区。

9、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直接接解药品的人员应身体健 康,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10、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1、从事处方调配、审核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 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由经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培训合格的专职(兼职)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对调配处方进 行审核、核对。

2、村卫站(室)在核定的诊疗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 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调配使用特殊管理的药 品,须严格使用专用处方限量供应,调配人员须在处方上签 字或盖章。处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 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 污染。

4、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避免滥用抗菌素。药品调剂人 员应当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 等事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药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 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 淘汰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 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做好回收及销毁记录。

8、不合格药品销毁做好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 当通知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9、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注意考察、收集本单 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 良反应时,按规定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动接受政 府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患者及社会的公开监督。

2、坚持“合理用药,质量优先”,严格执行规范药房 实施标准及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 效。

3、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关口,保证使用的药品、 医疗器械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决不使用不合格药品和 不合格医疗器械。

4、积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 议, 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要求, 树立诚实信用的社会形象。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一、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在0-30摄氏度之间,阴凉库温度在0-20摄氏度之间,冷库温度在2-10摄氏度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二、对库房(药房)温湿度条件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无倒置现象,五距要适当。(即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cm,跺与墙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屋顶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少于30cm,跺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10cm)。

四、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消毒防腐用品、 医疗器械等)、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库存放;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帐管理,专朋登记,专用处方;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要求,分开摆放;

5、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五、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管理程序对在库或药房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按月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

六、检查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七、对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按月进行催销。

八、检查养护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集中堆放,做好标记,报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做好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销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四大类。

三、特殊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四、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五、特殊药品的购进计划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合理调配储存,不得超过规定储存量。

六、购进的特殊药品外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储存于专库(柜),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专库(柜)应配备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并配备防盗措施。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同普通药品,但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专门区域,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八、加强特殊药品的帐货管理,做到帐、货、票相符,发现差错应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及时向药监、公安部门报告。

九、特殊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其中毒性、麻醉中药品种只能用于中药处方配方使用,并严格限定剂量,不得单剂出售,二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使用,药品质量负责人和药剂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十、不合格品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告、确认、报损、销毁,需报损、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凡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如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核实后立即逐级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

四、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一、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药房(库),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

三、药房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不合格药品的上报工作,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四、在药品购进验收和检查养护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下架,集中存放,设醒目标志,并及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二、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库),放入货架.

三、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设施。

四、药剂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着统一的清洁工作衣帽。

五、药剂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剂人员的健康档案。

六、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药剂岗位。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实行采购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在验收和使用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封存,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三、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二)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三)使用过期、已淘汰无菌器械;

(四)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无菌器械。

四、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按毁形一一消毒一一再毁形或焚烧程序处理,决不允许重复使用,并有完整详实的销毁记录。

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房药品摆放应符合分类摆放的要求,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 中成药与中药饮片、西药分开,特殊管理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

二、药品调配工具应集中存放,定期清洗消毒。

三、药品应做到防潮,防尘、防晒,配备必要的通风、采光、防鼠、防火等设施、设备。

四、调配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核后方能调配,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现药品用法用量不妥或有配伍禁忌者, 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改或由医师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六、调配处方应遵守药剂调配技术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时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拆零药品包装袋上要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内容。

七、配方时如发现药品标签模糊,要查明原因,变质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八、调配发出的方剂应将服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外包装上,并向患者说明。

九、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规范药房准备档案目录

一、组织机构档案(成立文件、原始会议记录、人员分工等情况)。

二、管理制度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考核情况记录等)。

三、人员档案(人员花名册、人员简历表;职称证书、毕业证、培训证书等)。

四、培训档案(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个人培训记录、培训证明材料;学习笔记、考试试卷等)。

五、健康档案(体检计划、体检统计表、个人体检档案、健康证、体检表等)。

六、合格供货档案(供货方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质量检验档案(药品验收记录、药品购进票据、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等)。

八、药品养护档案(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近效期药品催效表等)。

九、药品使用档案(药品处方)。

十、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统计表、温湿度记录等)。

十一、不良反应档案(不良反应记录)。

十二、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一、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明药品批发企业(中标企业)进货。

三、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程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房,切实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四、检查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票据和随货电脑清单、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记录,记录载明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品名、规范、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村级医疗机构可在随货电脑清单上做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时间、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

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具有检验合格章,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七、药品验收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八、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应拒收入库,要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报告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九、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提高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门诊科室均应设立门诊日志,病房(即住院部)应建立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所有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均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并备有传染病报告卡。

2、门诊日志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九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如属法定报告传染病,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且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如属非传染病,至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名和就诊日期等五项。

3、住院登记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九项。住院登记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属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

4、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中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

5、化验登记项目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样品、送检医生、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

6、放射科检查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生签名、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

7、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登记日期、网报日期、订正病名、订正时间。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8、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化验登记、放射科检查登记各项登记应填写清楚,诊断明确,符合要求,不缺项目,且至少应保存3年。

9、门诊或住院部临床医生在诊断出法定报告传染病时应填写门诊日志或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0、检验、放射科医生检出阳性结果应与临床医生相互沟通并按规定将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

11、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电脑,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疫情网报专用电脑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电脑管理制度。防保科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防保科疫情专职管理员要负责管理好分配给单位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如发现帐号和密码信息泄露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2、防保科疫情管理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将卡片分类登记, 核实无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避免迟报。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13、防保科疫情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各科室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天定时到门诊各科室和病房了解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发现漏报要及时补报。

14、质量控制:疫情管理班子每旬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定期对本院门诊各临床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放射登记、各科室包括防保科传染病报告记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监测情况及时向本院领导汇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本院领导每次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录资料要保管齐全、整洁,随时接受检查。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整改,发现传染病漏报应及时做好补报。

15、落实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扣发个人工资或劳务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并由疫情管理班子检查督促是否落实到位。

17、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做好疫情报告工作。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和实习生要及时进行岗前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全面掌握传染病报告知识方可上岗。

18、疫情报告资料管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必须保存3年。疫情资料要存放于加锁的柜内并由防保科疫情管理员专人保管,疫情管理员要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19、疫情报告资料利用:每月对本院报告的疫情进行一次动态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日。

(2)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七、个人防护要求

1、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求穿隔离衣、戴帽子、口罩,穿长袖手套,穿胶鞋。

2、保洁公司对公司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八、人员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区必须对新进保洁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保洁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所在科室、防保科报告。

【篇三】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 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 、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如发现变质、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配发合格药品。
6、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7、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8、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9、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11、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12、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安全、有效药物,其药物种类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执行。

二、卫生室药品必须从医院统一网上采购,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医生工作职责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按时公示“新农合”报补情况,并积极向居民宣传有关政策。

二.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全面工作,所内人员按分工担任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登记处方和各种记录。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能从事诊疗工作。

三.卫生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患,热情服务患者。

四.要细心诊断合理用药,运用科学实用的方法,不断提高疗效,减轻患者负担。

五.接诊患者要认真负责,对不能确诊疑难危重病人要及时邀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逐级转诊,不得贻误病情。

六.认真做好接待病人的检查、登记和医疗文件书写,所长不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七.做好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八.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农村卫生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规定的各种培训

九.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常用收费标准要公布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十.卫生室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

一十一.卫生室实行24小时应诊制。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8、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渍,地面用来苏儿喷洒消毒,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9、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每日清除垃圾,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垃圾桶内。其中如有污染垃圾,应送到污物桶内。医疗垃圾应交给卫生院集中处理。(废物处置中心集中拉走)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诊断室内的痰盂,要盛放1:20的‘84’消毒溶液。病人的痰液应倒在痰盂内。随时更换倒除。

3.病人用过的废纸果皮等物,应放置纸篓内。不要扔在地下或走廊内,更不准顺窗口扔到外面。

4.医疗废物有专人负责管理,运输回单有专人收集保管。医疗废物应合理分类,使用黄色垃圾袋包扎做到不易撕裂,不易渗漏。

5.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6岁儿童的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由所辖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4、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周到医院报一次帐。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做到零差价销售。

6、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7、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递减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5、村卫生室每月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递减表表。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篇四】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牌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 救死扶伤, 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对待病人, 不分民族、 性别、 职业、 地位、 财产状况, 都应一视同仁。

三、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 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 同情、 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 不以医谋私。

五、 为病人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互学互尊, 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 同事间关系。

七、 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 遵守工作纪律, 不迟到, 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脱岗。

2、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按时统计上报。

3、 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 要求管理规范化。

4、 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坚持查对制度。

5、 保持环境整洁, 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 对户及家庭病床, 按规定访视, 体检, 提供咨询。

7、 协助开展计划免疫, 开展健康教育, 心理咨询, 慢性病管理。

8、 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 建立工作差错、 事故登记制度。

9、 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 物品领取规定, 严格保管, 防火防盗。

10、 开展便民服务, 服务热情、 耐心, 按标准收费, 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 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 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 具有高度责任心。

2、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地面先拖后扫, 每天湿式清扫两次,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 并做好登记。

3、 物品放在固定位置, 分类放置, 标识明显, 字迹清楚。

4、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 无菌容器、 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 保持有效浓度。

6、 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 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理室工作制度

1、 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对患者热情、 体贴。

3、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 应及时进行处理, 并报告医师。

4、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 操作时应戴口罩、 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 准备抢救药品器械, 放于固定位置, 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更换。

6、 室内每天要消毒, 定期采样培养。

7、 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8、 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 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 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 换药时, 先处理清洁伤口, 后处理感染伤口。

11、 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理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 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 热情接待病人, 消除其紧张、 恐惧情绪, 注射时注意保暖。

2、 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 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 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 一旦发生过敏或其它注射反应和意外, 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 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 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 反映情况。

5、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及时处理, 不得贻误病情。

6、 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 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 、 观察室要勤开窗户, 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 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 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 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 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 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 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2、 对含有毒、 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 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 配方时应细心、 谨慎, 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 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 切勿估计取药。

4、 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 须经核对, 特别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 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 防止拿错。

5、 保持肃静, 不得大声喧哗, 交谈说闹, 吸烟, 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时衣帽要整齐, 其它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6、 做好药品消耗统计, 定期盘点, 填表上报。

7、 已调配的处方, 应分别装订存查, 按处方制度执行。

8、 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撤离职守,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 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 剂量、 不良反应、 配伍禁忌等信息, 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 以减少浪费。

处方管理制度

1、 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 字迹清楚, 内容完整。

2、 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 姓名、 性别、 年龄、 日期、 住址、 诊断、 药名、 剂量、 数量、 用法、 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 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 药价结算正确。

4、 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 毫克、 毫升国际单位计算, 中药片、 丸、 胶囊以付、 片、 丸、 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5、 处方剂量一天为宜, 三天为限, 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 不得使用毒、 限、 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 内容要真实可靠; 符合逻辑, 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 责任者必须签字, 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 格式规范统一。

2、 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 做到及时收集、 及时记录, 统一编号, 归档保管, 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 系统管理。

3、 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 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 防潮、 防光、 防虫蛀、 鼠咬, 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 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及时进行疫情处理, 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做到不漏登, 不漏报, 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 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 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 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 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防止农药中毒、 食物中毒、 触电、 溺水、 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确定专职人员检查、 督促、 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集中填埋。

4、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 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5、 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 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 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 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 做好产后访视工作, 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 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 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 对村办幼儿园、 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宣传保健知识。

5、 做好出生和0—7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 报告制度

1、 健全医疗差错、 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 事故登记本, 及时登记发生差错、 事故的原因、 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2、 及时对医疗差错、 事故进行调查、 分析, 并建立医疗差错 、 事故统计档案。

3、 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 必须深入调查, 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分清责任, 认真总结教训, 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 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 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 事故的药品、 器械等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 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 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5、 发生医疗差错、 事故后要及时上报, 任何个人、 科室、 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 一经发现, 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 建立健全财务账册、 药物账册、 物资账册, 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 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 定期审核。

2、 做到钱、 账分管, 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 账目清楚, 定期核对。物账相符, 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 服务收费有标准, 药物明码标价公示, 收取费用有凭证。

5、 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 收支账目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 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 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 戴口罩。

2、 室内保持整洁, 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 擦拭桌、 椅及候诊椅等, 每周大扫除一次。

3、 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各类常见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 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 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6、 每日紫外线照射30分钟, 并做好登记。上午、 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 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7、 一次性医用物品, 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薛城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按照核定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参合农民就诊时, 应严格核定其参合信息, 严禁冒顶零替。

3、接诊病人后应将病史、 症状、 体征、 诊断、 处理方法如实登记薛城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门诊日志。

4、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

5、要严格招待处方制度, 使用区农合办制发的一式二联专用处严禁开大方。

6、病人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 门诊费用衽当场减免制, 要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费用减免10%规定, 当场减免门诊费用。

7、接诊病人后, 应及时将就诊情况、 报销减免费用等项目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相应栏目及合作医疗系列表4。

8、实行首诊负责制, 对危、 重、 急、 疑难病人应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 不得擅自因经济利益驱动收治病人, 贻误病情。

9、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 定期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后销情主动接受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监督。

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区、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 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2、利用多种形成、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 一式两份, 一份自存, 一份报合管办, 备报销时查阅。

4、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 确认无误后, 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 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5、村卫生室每10日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6、定期公布辖区村( 居) 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 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 严禁发生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她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 镇合管办( 卫生院) 要查清事实, 依据情节轻重, 对相关责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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