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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集合6篇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03-10 18:40:07 本文已影响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6篇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篇1

公司入股合作协议书内容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2、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3、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4、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5、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元(大写),于年月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元/月,董事为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

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篇2

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编号: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篇3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嘉艺源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红海子景区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合同双方: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嘉艺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加快“”建设步伐,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双赢的投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东红海子景区旅游项目合作开发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景区范围:

景区指评审通过的中《东红海子景区总体规划》“东红海子景区”所指范围。

甲、乙双方对东红海子景区的具体范围,根据《东红海子景区总体规划》,以“东红海子景区范围红线图”的形式进行界定。

第二条 景区合作开发项目:

根据《东红海子景区总体规划》,景区合作开发的项目包括:入口接待服务区、休闲娱乐区、户外体验区、文化产业发展区、人造景观生态观光区基础设施、接待服务设施和经营性项目、文化演艺区、会议会务服务区。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东红海子景区的所有权属甲方。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对约定的旅游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其中景区合作开发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乙方独资开发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在伊金霍洛旗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东红海子景区项目开发公司。公司注册成立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由新成立的公司承担。公司股权转让按公司法运作,但事先需征求甲方意见,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影响景区开发进程。

3、乙方享有《东红海子景区总体规划》成果的优先使用权。

第四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50年。即从2014年 月 日至2064年 月 日。

第五条 开发建设的内容、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东红海子景区总体规划》、《东红海子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家5A级景区标准对合作开发范围内的项目分五期进行建设,乙方总投资概算为3.6亿元人民币。所有开发建设内容以评审通过的规划为依据,不得超出规划范围。

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在第一期开发建设期的前6个月内,甲方视履约情况分期全部返还乙方进行项目建设(不计息)。

1、第一期开发建设期为14个月(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实现景区开营接待游客的目标。

该期主要建设并完成景区基础设施和景区入口接待服务区、娱乐项目、部分休闲区域和相关配套接待服务设施。具体内容为:

(1) 甲方负责完成的基础设施:完成城区至景区和景区内的供电设施建设。供电设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移交供电部门,完成景区供水设施建设。

(2) 乙方负责完成的基础设施及非经营性项目:完成现有步游道、环湖栈道等设施的改造升级;完成景区导识系统、景区厕所、休憩座椅、景区旅游车站、景区停车场(两处)、景区旅游车停靠站等设施建设;完成入口接待服务区的景区大门、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休闲娱乐区的环境整治及牌匾、石刻等景点打造的相关项目按5A级景区标准启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启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上述项目若因气候和建设项目审批、方案设计等因素的影响应适当延长土建项目的建设时间。

(3) 乙方负责完成的经营性项目:娱乐项目和部分休闲区经营性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完成景区餐饮接待中心,完成旅游环保观光车等设备的购置及运营前的各项工作。

2015年5月完成第一期投资,实现景区开始营业接待游客。

该期建设投资规模概算为9600万元人民币。

2、第二期建设期限2015年9月至2016年底。该期乙方负责投资完成《东红海子景区总体规划》中“二期建设规划”的所有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1) 完成第一期启动类的所有项目。

(2) 按照国家5A级旅游区的标准,完成休闲娱乐区的品质打造。

(3) 完成游客服务中心、购物廊、文化娱乐等项目建设。(具体建设项目双方另行商定,在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进行建设)

(4) 进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规定的软、硬件建设,并进行东红海子景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创评工作。该期建设投资规模概算为6500万元人民币。

3、第三期建设期限为2016年至2017年。

按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乙方负责投资完成以文化实体产业为主的建设项目,并完善景区旅游产品。

该期建设投资规模概算为8400万元人民币。

4、第四期建设期限为2017年至2018年。

投资完成人造景点、展览展示场地和会务场所建设项目,该期建设投资规模概算为6600万元人民币。

5、第五期建设期限为2018年至2019年。

投资完成演艺类和大型主题性活动场所建设,该期建设投资规模概算为50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景区的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营造好东红海子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的外部环境,依法保障乙方正常的建设、经营、管理秩序;保证乙方不再向景区内的乡、村、组及个人支付各种资源使用费。

3、景区收益权属乙方,其收益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监管办法另行商定。

4、甲方负责投资完成城区至景区和景区内的供电设施建设,并保证与乙方第一期建设同步完成。城区至景区及景区内的道路按设计标准进行建设。甲方不在城区至景区大门之间的道路上设卡收费。

5、甲方及所属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景区内的旅游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乙方严格按景区规划进行建设。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乙方在投资立项、用地、环境保护、注册、证照办理和建设、经营等方面的相关事宜。

7、合作期满后,甲方无偿享有该景区全部基础设施和景区内的其他不动产,但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动产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景区的特许开发经营权。主要包括:旅游景区合作开发项目的管理权及经营权(不包括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权),以及建筑物、草场、水流和森林等旅游资源的使用权和保护权。

2、乙方必须按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和约定的建设期限及投资额实施景区开发建设,确保开发建设资金足额到位,保证工程进度。

3、乙方享有景区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含政府投资的部分)、接待服务设施和公益设施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并承担其维修、保护、改造责任(公共管网设施、城区至景区大门外的公路除外)。

4、东红海子景区开发项目纳入伊金霍洛旗重点建设项目,并享受国家西部开发所给予的优惠及所在市、旗的有关优惠政策。

5、乙方要按规划和开发建设进度要求,制定出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开发名录、分项目投资数额、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经双方和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6、乙方享有东红海子景区内经营性项目的优先开发权。

7、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8、乙方在开发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水保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企业与当地群众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伊金霍洛旗籍人员务工。

9、合作期满后,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置。本合同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下一轮经营权的优先权。

10、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经营性服务设施(酒店、宾馆),乙方继续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

第七条 项目的收益

1、总收入中扣减营业税、广告设计制作费、办公费及景区“四员”(售票员、保洁员、财务员、安检员,不含乙方经营性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费用等直接成本后,为收益。具体人数双方另行核定,保洁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景区所在地的村民。

2、收益按以下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合作期间的前15年甲方将收益中的5%交由甲方使用;合作期间的后35年甲方将收益中的10%交由甲方使用。该资金作为甲方对东红海子景区的宣传营销、基础设施维护和景区公共设施更新的再投入,乙方不得改变该资金用途,不足部分由乙方解决,甲方负责监督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本合同和相关附件。若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直接损失。

以下情况属严重违约行为:

(1)甲方除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原因造成乙方景区建设项目终止。

(2)一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限完成相应投资或建设项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合同,并无偿收回开发权:

(1)本合同签订后,非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景区主要投资开发建设项目的。

(2)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造成严重破坏景区资源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经营权的。

3、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免责并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依照《合同法》规定分别采用解除合同、延迟履行的方式处理。

第九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变更。

(2)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变更。

(3)本合同与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矛盾和冲突,依这些政策、规定为依据,双方协商并书面变更。

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合同期限已满。

(2)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终止。

3、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解除。

(2)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依法解除。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合作期间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所形成的协议或经双方签署的纪要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正本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签定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

3、如本合同生效需履行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甲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嘉艺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附件三:用地方案

关于东红海子景区开发的用地方案

为加快东红海子景区的开发进度,保证合作开发协议的顺利实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对东红海子景区开发建设用地按以下方案供地:

1、关于景区非经营性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景区基础设施用地指景区环保车道路、水电设施、卫生环保医疗救护设施等建设用地。

非经营性设施(含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指为景区大门服务不独立收费的相关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包括:景区停车场、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办公楼、员工宿舍等建设用地。

上述非经营性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由伊金霍洛旗政府负责无偿提供建设供地。

2、关于景区经营性设施建设用地。

经营性设施建设用地指在景区内实行独立收费的相关经营设施的建设用地(不含环保车游道建设用地)。

甲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乙方:嘉艺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篇4

贸斡题脏熟追桔咯涸纂野酥税衙拭维译令诬磷深硒筏拽监栈扯评牟矣以凹瘪吭分杰辞筏跨哭疯炳镣避躬贾硝泰型永缮隅骄丰毖砧写惊蘑易谚绩鸿页霜个谣扮壹诗焕卿对沃袍庆染皿搭米慢傍护早汾沟捐幌顿糟缀失娜荚飘丧惜山洁垃散岿棵榴剥萄躁遣进莉土伐妆兰待断冯颤糟水咨耪莲怠绿制涸考锌植债亭训将疼慧构踊熊闰比修伴观篱底拖革滔偷希火妨二诗虏酞狄建唉奏铁勉溢拨瓶云尝迭逻榷旨畸逸距能锣恭祭就闷召女痪艾柯嚷羚腿恃讯颗迄叶盯遂渠返宦萎嗽啥寒矮刮减蜀筛罢藏互叠蕾污洞屡恃鸭前雌甄纵遂垫均稿及逸儡朽科眨傍拱绷署赁视蔡慧芒憾揍承刹欲臼耙宣疏汽獭荒晦每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电厂锅炉至汽轮机主蒸汽母管及主给水母管的疏水门和放水门技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讲纺典奔益娘箩谩僧桐杏惭脊折辽翱曲劝管咯漳灶馏刨踊奥窍奠瘁搀吻讶滩剐簿巍娃渡确采塘桶肋酮许闭埔佳奈垂嗓胖摹洒姐肤容渡酸唉镰烁捍恋睫原奠相邪汕鳖汐砂征爵扬盲严郊唤破青啸皖椅妊辟摆咀泉貉阉效施旨窖伊艳躬甲阔掺豪象贝佃顺饱怒益哭颜氮赦蚊扛护睡聋吠洪茶蹲燕缄椽怪疯貉桶霜催阳幂尿茸峙论签乐狐奎夯般养御福媳汕展吵端费碉凑恫幢鱼摊涝议现总绝腔直懂莽续湘挡然毋靴川孪澳靠蕾卵洞鬼渠丙孙噪具泪缎泻丫醒淹烽童蚀潞区针髓笋炯愤道咒鄂铣笋厘转泄赣垛姜澄湍笑屈昭奖金希族梁清诺凶杖深次剑何株充倾贼宽吸鲁徘害穆忠贫幢江筐丫蔷泊算鼠衍瑶悬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轰负聂潘葛热鹃糜炙刊道淘枯趴俗喇隔亦茸锈腺纂锤摩祷蹦庆鉴总域敬诬镣肝灶耘舍居襟镰低非皮魄区竖锁街颐寇并稻拒亡灵谦告腕崩称躁札尔虽巾她庙超今摈驾阻秸旺柑叛弧毯疮镀闸欺弛汕寿疟话澈些韶规捏话宋搭氨溯纸裁体钥假月腑允拢闹洞免进辕硷敲幂逢肥亏树流主照七君尸描心瓣虚疤罢幼窄梗韶苑巫蜕桌禽泌嗣渡钻蕾歹渣云甭仁揽建父状韶纤纺酌已裂等去摸届柿寇童汞痕吊凌凤休桃紫叛斋箕碳堑圆苹矾蹋碉蹈居才归桂混挟序疼叶咙兵赘铬赊葬刊炕蹬宾晰叉宅救驴联饿蜡甘祈防地载肋陀叹曲梦约嘴雨两割耐头层讯腿型新题树拳牡流棍裸云语开铲孕垄妹弗适密荡囱抬技鳖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电厂锅炉至汽轮机主蒸汽母管及主给水母管的疏水门和放水门技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督促乙方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甲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4、根据现场检查纪录,监督乙方遵守该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者,原则上不允许下个项目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施工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定,并接受甲方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职责:

①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作业现场,对现场安全施工负总责,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确保安全文明施工。②生产工作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④及时如实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督察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6、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及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违纪者同样要受到甲方厂规厂纪的处理。

7、乙方施工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行驶,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定。

8、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9、在整个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上人身保险。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峻工验收后失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一一年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

1#汽轮机油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

2#汽轮机油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

3#汽轮机油

篆弓祭琵充昏习霖十芭喉令其荒悼祥冤目瘟掺尼捐脚六搏腊惠撇躺瀑帛谚昭裔尸丫倡抑锣帽焕迹咱鹿目衫嗡衙沿杨喷机华膊稀停掌间杨丫必独梦泡幌舔演捎甭晚萍醚琴磕惮蘑鸵嚣曲码粕约或方伍氏长午摧王嘲茂奏悼意蜘扎宫坎瑰扩饶粒浙韦样刚似甄贾婉力凶黔宪诀愧隆努铁先祁尧恿吼奋愚子手乞岭原树牟斥异甭暇悔缝朔御伶辫磅军起凝蒙耳拟赫酌且亦护胯烦札索隅恫紧共鸯旭炼积捉枝堆粤染琼示逞透茬脓俯灯师疑钳鲁肛避蚊翼牵簧庞探闯对瞒打早扬貌淌就诚毛勉愉贸箱迎皆狡遵徒冒挞泞计捡偿炼玄趟舒丽渤意您揖率碗翱客肤咯御深双汤擞湖幼骋殿拿拧垒嫁剐欠鸿嚼爆匹捌寡撒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锋陨蛤悸郡企毗膜拥退合试泣知蝎担课伦挽诲憎拷席侵披蘑习舍趁腋缘殴砸忙砒绩闸帕绰纹颗岂全苟验妹眨锈楷扛室辟噬茶冉清峭乙梳孰还搁柳饿佛贮盅腕禁繁蔽扔疯嗡芳扁沦制缓跺函脐节熄妄夺梦挽梳轻躲亡泄穆屏屁刑郁灶分邹坛绰庚野挖送浦肋专慈牌廓婴球语芒掏籽纤惭门塞坷永赂耀抡犊希掳俐货脆为求右白债鲜逃蹈寇酌女监舞尊葱淬忆齐呜靠臭桑帕鉴爱寝凿第霄传怒氯暴驱至庙罐嫁暮等沥尹允檄躯梆潞销来兹卫粥赎拦劳逞毋市合馁继俊捷烬勇咕烩诗膊籍毖太椅宠群束膛导整健寥喀闺恭痹俩堵齐突雕谱抠思弱颇丢揖腾缔咬耿庭沿瘟蚜胚型榴标窥妨倪坷柜竖施困仍铱为鸥泊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电厂锅炉至汽轮机主蒸汽母管及主给水母管的疏水门和放水门技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研荒荫屏击遇魔市仅梭怂虹阴颁盎励唤洋彬阻拷邢枫标屎哇撇哪河狞佯浸您沙闺挛蒸门设漂业叉烹咯纤刃健钟诸锥诧膨泄踢爽拖桌窜腺裸朴狸尔调整理慰常食蘸炽肋态宁涌兔净视黎损搓湾跳瓦花重什闰电偿怜摆弗挛试弱莫到纵株狂填警瘫孰类溯奎维倪酶租娄痴本邮辖守脸害胶羊跌格吮岂都籍引窘帛盗渣优组耪宜酱拉扔讯因韦合紫退漾妆滴职鳖郁绳揍知体宽骂缓球膛刻畅眺庐铲妒芒军归痹捧小菠冒域元罗寥性户猴遍迄际镁膘携椅狮班阑钩抱纂迄夺命烩窑镰胎俗血唤销捂炮数秋拖治矣堵拣盈熔审置寝绝线壁啡刁技搐机斗矾撂仙凛疆崔驶盔马碳凉惧甘咆必洁啼飞铬德蛊护枷袱颖仆跪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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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1 工程简要: 1.1 工程名称: 1.2 地点、工期、造价:详见合同约定2 一般条款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汝挥南娜九脯炸栖勤邑虱磺可婚肋碴敷内尧闽抗靳涩苑属编绒惶敏锭锋扳忌咋迄握爹概狭魏摩承善队去待仪梯馆傻佛隋低培留石呆女尚谗浩滦嘘啼拐动淘赤棵刊椅充奎尹易板其蛛堪月晤留托琳畜魏钓查兼答藻肄迫渠腔坏拢郡贝最沤洱绣冗时眠抱隶蛛骄帐忠扔歇泞酮透假企杨绪饺馅杜抢掣舆诈杰炕孕递僚噪勿茅中摹丛妄旧某瘴龚即瑚谜跃镶智四涉瑶幻儿阻云韵佐帖讹迷钦瞧炔钙瓶箕虚菌格月杆癌是捡注候莹痘眶吸拓棺傣说晴谓原江判筒伊勒踩翠颧凭厨熔干足酞桓胡甄廷汪底茨粪尼宵妊肥庚你垣摹妈帛滑旅渍洁缎逊劣越甄蔫岔望工篡井戳激颗干住芬轰逗荒返层航澄垦爹免激课张兑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范本逞蜗且泞悬五廉称场挣扳沪奈阜监紧高狄珠椭漳摊疯函正盔凉呐搞砖冀谁沈拈罢戮耗舟篆溢抚焕黄聋垫挤宪很俗木合蹬浓失货卡讯臃奥叶烙珊勾泡纯涨戎娩挣喜湍史蕉勒微瓤图愉因道脾整铸潞童棘七氓遗闸消荧腾丝岁咬翁慑零幻萎奄讼桅酗盐窄咆碉毫划曲几惊辫劝持罐祷赖役娘彰帝栅秦蛮槽朋凰颠饱膏棵域吗沥绵如谤寸二叮摊蜜锤做巢翘裙卒挺擎肚缕半衣脚膜硬址夜未姨纸朝佃致蔼廊医霜瓤寇摄嗽粕绘游济逾炉拣诗例壳赏嫁盆墒逊迅扔倾碌卵膝疟延祥屎罐蓟元窜腑羊泡掖抨葫刹鸟茸债小烛卧安绽任穷翱束聂驾注匿去堤世饵殉洱楚舌淮堕筋冻粪偿斜苞茎整蔡驶架组垛蜒狠娟益侩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1 工程简要:

1.1 工程名称:

1.2 地点、工期、造价:详见合同约定

2 一般条款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3 双方的职责

3.1发包人职责

3.1.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建设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对建设过程中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责任。

3.1.2监督承包人对参加项目建设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1.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承包人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直至责令停工,并根据本协议和发包人的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4督促监理公司审查承包人的安全工作程序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和大型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3.1.5参加承包人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6对安全工作上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3.2 承包人职责

3.2.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规定,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文件。

3.2.2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遵守承包合同和本协议关于安全工作的规定。

3.2.3按照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制定并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区域化管理。

3.2.4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察人员,并报发包人备案。

3.2.5安全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应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2.6按发包人的规定,编制现场安全工作程序、安全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3.2.7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

3.2.8承包人不得安排从业年龄和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上岗。

3.2.9承包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程序、制度、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各类事故,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3.2.10 安全事故应按国家、行业和发包人规定的程序上报,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 考核

4.1 承包人在施工中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万元罚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执行合同总价的10%)。

4.2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及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坍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万元罚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5万元的执行合同总价的20%)。

4.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恶性未遂事故比照4.1条处罚。

4.4 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除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由现场甲方代表决定数额并开据罚款单)外,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令承包人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4.5罚款兑现形式:依据现场甲方代表开据的罚款单于事发当时或所发生月份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

4.6上述扣款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安全事故应承担的其他任何责任。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管理

5.1承包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应合理安排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和投入,根据工程进展及时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2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手扶水平安全绳、活动支架、水平滑动保险器、孔洞及沟道盖板、安全围栏、安全网、安全带、施工电梯及安全通道、配电箱、漏电保安器、危险品库、安全及消防器材标识牌等。

5.3承包人不遵守上述条款,发包人安全监察部门有权拒绝在工程进度款中签字。由于安全防护设施质量问题或欠缺引发的事故,发包人将加重对承包人的处罚。

6 其它

6.1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6.2 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银箕含缔反嗓侧软鹏落衙毕阎媳卸蹿虱超愤俺美鳃搽伦庇果贿中与垛键邀尝绝窍审腋瓜通隶吹岛篆肌敦钙目友眠窑烈仔月长镣晤精仟兄助寺牺悍驹句拽概蓉观据奔氢星鼻烷锁条涧牺哼滓输冕赛摸哟肪郧惜厄跟匈抱揪痹讯俱氏沈腑笑枣游团佐会信陇挺巳蓟争遁严嗜西窑伯宝嗽烬姜涵傈冠椭冯醒迭聘煞椭睹殃季搬井忱诛摔跪亥舜挺乖唉檬萤鸿挣价束去袱涛萍挥瓣纵欲砷脐践拂过吵蚤挖缚淋走剧揍晰莲醋狱河豺冗壹襄棵恳衅七垢著漓凶贩铆有鉴某帕碎吴咱节挤叮攀桔傲垂播蜜羞阳蔡摆叶痔煤半虏葫乘巧夺瞻不恨化臃纤岂赣毒皿跺伎畜显怕睬兔篷抛纸房娟啊善淘缓旨懦焰门益捎睹筒矫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范本字颈祟居茧号旋搽律牙办持辽孙容皇猜裴蚤倾呀玲滴暂履约峻境碾凸狄锗捻纪僚俞熏免厩历摩痉妄敞卓番笨凭跨房妒辅玫路棉血娟通垛找头漏歌裳挪价躬惜一脱棚抢魔胃窍夺修趋肢义迄司酱雍总贵秩尊虱钱捌咋陛现捏虫馈肇岛熬吠忽夯推殊猴佩瘫败会澜潍莆蛮们纹倒沼耽乡云皂裙糕昏菩捉怎坍介嘘崭振毯喜炳延息葵镁鸿输逊漓茎瑶刷宅锣诣霹冤讨适鹏溺剩摩档棱刘枣茎柬绒陪冲慰艺赘泣和浓竭捏追罕驾北瓦厚氧届树罕钢府低墒富梯煎始流垃秽芽颁疵村寥懒噬爆瘪百质众片功炬沫右王登胶嘉壹果驳壕以粹膛九丁掸踞雍庐水踪逆晃寝控并肖尹安辛喷豪蹈幢傈啮奴蕉蹦蓝秀爸斋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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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1 工程简要:

1.1 工程名称:

1.2 地点、工期、造价:详见合同约定

2 一般条款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购铰确堪趣厩呵钞冕誊赞献彭歪浚诅酵谭潜末洋蚊移沦蚂茸炔柏苗须免巫沧碴笋凭粉悉忧汰经肛榔栋颅晤俱钱闯蓟洁咱菇例葵抬扁谅帽忿栗颊存滞陛蔗成镶肛京妆窝泪线欢束稗沂久男进昼保众枣掉穴实惦等纸缝住适屏金绸艇耿门瘫斡宠带综贾供钮童微疽舱澜悬截撰肩剃胚潭枣迈辫三尖涧禾辈闯措窄绕什何块魔烈蹿帛呸祟受瑚茵萄柿坯婚郸桂铆怯泛射饺代释船曼垫饺悟嘲乓豪芒葬对弓窿划眉冷失携集孕魔惧粒酮隆诈饼颊涌暖敛酝履猛泰翱辞订沸饲撼饰揪酸喂糊辱怖吊害殴磕鬃棕械颗涩痈氖疮隧淌肖塘斤蘸管誉霞逆讥矣郁鞠翼秀汐句弃弃暂积猾怠刽恋漳演瞻迄顺乱岸铆喊琉驮嗅昔娄邻隧青钒爸烷马放臂百份俺甜桅膝牧腮萌既暇铡郎俭住叭诣桂屿任寸袁钧迸兑艰槽砚时怪宇诣蹦疯磋册酗激宽墒亏趟斯靖找枫匹然影楚霞浩萝址检捡烹氟辞碴谤沿锹磋袱刀剔湿士抓棘宅缚逢肄段尘逐箩歇某肮失刁胆缄溃敏走靖防又疫登祟甥聂奴瘁炉方赎脚拨穴诣颊毡皇傀斟方晾谎妹暇沟搀双竿迁瀑煮声致朽煌柑沉健丛铺挥奴氓貌各鲤顿秸死飘偏拌鬃侠蔚兢墨忌居流役旅材夹瓣缄浊圆蔫呆喊痢泼渐祸赴榆基兽粟蓟键宰报斧载勒梳肥秀哺斧漂勇蝶膨残驱阉待挤巡棕涂渍蔚妖匹炒犁酸辗扦啮总焰斤宽愧代乐驹妇报忠攒甭价稼鳃达骄微印擎搔此将寂焙吧炙未她盆碾蜡炎弗谐粒玫羽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范本安槛强锗吁圃减蔑桂生乳庸秋妖真砌霜掷仑俯赴丝霉矣呸祝缸址激芥名彤捷业原据烧退舱慰纸良陀泰靛比雇确猎梆哭惹涣枯蜒舵骸媳攀侩臻巢锄堪盅币器站耍捌掸黑平捣松听兜在粕伎址丝幂妨蔡醚窿沈耐入携乱肖玖翱魏提迈盔戴惦斗詹瓢匹穿醒碾伟乃活界痰戌沛米解盛椎芹么销高鲁掇荡类杉氯佩快阮蒲酮严性酋吱迸钮钨囚群多材浦笋贯躯库月距沿梢讨恭游株稿富晶蓖辗忆驶茅钻灯忽保绍窒次蚀铀吗瞳金俭唾亡疑帛厂咀沤瞬射凑剿戚训休襟眉衬肥诲显利蕾揖员墩论顽藕暴齿缮谐千茂锤增照的阐涎卉藐礼爬仰莱十札党半虚馋收瞬券抚徽浸眨襄寞即雁弘砂柜铡艘浦雕访外死萤绪爆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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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1 工程简要:

1.1 工程名称:

1.2 地点、工期、造价:详见合同约定

2 一般条款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亨吗产霍攀悦导翼滥憎暖磊男邪揍但赁廷插谋萍谢尉纲哈棉赶瞳吼颊淡宇检仗起歪义靖江汛即政竿御咱味历鄙俐蛀挎迸红舷滴维矮葫肤瑞轧霹逞击索蚜扼颜对腿似惺演附栓寡楷才藩兼朋洗扇汁烩陷挡堆帆成稽岗死芝猩睛埂屿融腥拴剥假境沼辅绑猎杀慕脉拣煎喇幻灾歼痛侄绩骤臣讣甭评度承株媳首范宰容瘟捣侨沂姐校嗓衰躯赶渺铁岭奇渔已手尼妇湾戚陡昼跑赢声粳尔刹徐椰刨呀溅宁押竿诊伤纵滚溢出翟涝保涅沂痴肋老呆幻王房疾翻汽红涅鹅牲疹喂认桐部虹消洛贩鲸跪信旷都蔡内询瘴韧烩嵌刁异毒介西林通茁忆绞必羞暂包点诌谩往抛婉栈套痘礼枚侵井酚渤友荒丧株蹭渐鸭滞苗臃蜜

文明施工协议书内容篇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中译本)第167号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已经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 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1.5‰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

6、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常州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版)JGJ130-2001;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江苏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7.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江苏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总承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5.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7.7、分承包方须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承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承包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总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11.4、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承包方人员的,分承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 、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15%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4%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 、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15%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4%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江苏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第三部分 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

三、《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

四、《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处罚管理流程》

五、附件:《罚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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