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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规民约版面(精选范文6篇)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02-28 10:40:32 本文已影响

版面是一个汉语词汇,指印刷好的页张,包括图文、余白整个部分。书报杂志上每一页的整面。另指印刷成品幅面中图文和空白部分的总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规民约版面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规民约版面6篇

第1篇: 村规民约版面

湖林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家园和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人共同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崇德向善,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树立良好村风民风。 

第三条  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村民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   社会治安

第四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  严禁赌博、吸毒、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违规放牧猪、牛、羊等。

第三章   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九条  本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归村集体所有。

第十条  村民应自觉保护地貌完整,不得毁坏地堰,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一条  严禁砍伐国家、集体林木。

第四章   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不得焚烧垃圾、秸秆、根茬等。

第十三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加强村里防火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对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

第十五条  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五章   婚姻家庭

第十六条  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共建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争创文明家庭。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互尊互谅,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第十九条  子女要赡养老人,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外出子女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应尽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和无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不虐待儿童。 

第六章   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  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一条  遵循平等自愿、团结友善、互惠互利原则,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 

第二十二条  提倡邻里守望,邻居外出走亲访友、务工经商,应帮助照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欺生、不排外。 

第二十三条  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申请村调解委员会协调,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第七章   村风民俗

第二十四条  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倡导文明新风,对婚丧嫁娶要注重节俭,不铺张浪费,不盲目跟风攀比,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减轻群众人情负担,树立我村新风正气,促进文明建设。

第二十五条  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不看、不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第八章 社会风尚

第二十六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村里要增强斗争意识,与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划清界线,不拉帮结派、不充当“保护伞”,不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与黑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识别、摸排、收集农村黑恶势力线索工作要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4.非法高利贷放、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5.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识别、摸排、收集农村赌博活动线索工作要点:

1.农村、野外流动聚众赌博活动;

2.以“六合彩、撑船、牌九、三公、牛牛、百家乐”等方式以及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的赌博活动;

3.农村赌博、流动赌场、游戏机赌博等各种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以赌博为业者、持械护赌人员、赌场内放高利贷者;

4.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保驾护航”的党员、干部;

5其他涉黑恶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章   美丽家园

第二十七条  积极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以及特色乡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第二十八条  共同遵守村庄整体规划,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第二十九条  共同维护村庄整洁,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提倡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理、定点投放,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圈养家畜家禽,禁止未经批准规模化养畜禽,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 

第三十条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施用有机化肥、缓释肥。 

第十章   民主参与

第三十一条  村民应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珍惜自身民主权利,坚持从本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全体村民共同利益出发,认真提建议、作决策、选干部。 

第三十二条  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政策要求,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不以个人好恶、关系亲疏、利益关联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 

第三十三条  应推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村干部。 

第十一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四条  建立村规民约执行激励制度,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先进评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表彰奖励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个人。 

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对行为人酌情作出批评教育、公示通报、责成赔礼道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相应处理决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村规民约版面

六和村村规民约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 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土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 建房。
三、实行计划 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四、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五、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体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行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子女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八、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为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九、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节,调节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一、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办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上设置障碍,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三、做到村容环境卫生整洁,村民落实门前三包,房前屋后无垃圾及污物,任何企业与家庭不得向路道内乱放污水,不乱搭露天粪坑。
十四、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五、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

十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七、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八、凡是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要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九、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二十、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村规民约版面

村村规民约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为了发挥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本村事务处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一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一条 本村集体经济包括村集体企业、村集体种养殖业、第三产业等经济实体和集体资产,属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管理。

第二条 集体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时,由村委与承包或承租人签订合同,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集体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后,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不变,村委会对企业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可以进行指导帮助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解决。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的财产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行使管理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章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村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范围内,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会议行使监督管理职权,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涉及村民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卫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五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

第三章邻里及家庭关系

第七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八条 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第九条 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第四章移风易俗新文明和新农村建设

第十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第十一条 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第十二条 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第五章维护社会治安

第十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十四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

第十七条 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及时排调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信访人上访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信访人本人负责。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所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八条 对违反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第六章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第二十条 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二十一条 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二十二条、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第二十三条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委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快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第七章村容村貌整洁

第二十四条 按照村庄道路平整清洁化、围墙房屋建设合理化、生产物资摆放整齐化、生活垃圾堆放定点化、畜禽养殖规模化、庭院环境优美舒适化、农民爱护环境自觉化、日常管理制度化要求,积极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建设“山青、水秀、地绿、路畅、户净、和谐、村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二十五条 每个村民小组人户聚集区要集体修建垃圾池,实行轮流清理垃圾;单家独户的要定点堆放垃圾,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

第二十六条 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实施庭院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家居生产物资摆放规范有序,庭院环境清洁卫生;

第二十七条 禁止农户侵占村庄干道搭建房屋、围墙、堆放生产生活物资、种植经济林果,自觉养路、护路,保障村庄道路畅通。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二十九条 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村规民约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村规民约版面

太坪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幸福村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振兴乡村战略,建设富强、文明、民主、和谐、卫生的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合理诉求依法法规进行信访活动,严禁越级上访和非法上访。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严禁从事一切邪教活动,信谣传谣。

第四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第五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六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

第七条 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未经允许不得到他人柑橘园中捡拾柑橘幼果,农户田坎不得种植柑橘及其他经济林木,共界间定植柑橘树必须间隔1.5米以上,防止造成通风采光的影响。

二、消防安全

第八条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焚烧秸秆,严防山火发生。

第九条 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条 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 若遇火灾,要立即报告村委会,组织民兵迅速扑火,严禁老人、儿童参与,并及时报告消防机关,争取支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村风民俗

第十二条 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

第十三条 红白喜事由幸福村落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集镇范围内严禁燃放鞭炮,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第十四条 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 认真学习《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禁私自采伐、盗伐集体或个人林木;严禁毁林开荒。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文明、绿色、卫生、幸福村落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更不得将垃圾倒入道路旁和河道中,一、二幸福村落必须交纳环卫费,由镇环卫公司统一合理收费,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农户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倒到专用垃圾车上。

第十七条 严禁野外烧荒、烧田坎和禾杆,还村民一个绿色、环保、清洁的一片蓝天。

五、邻里关系

第十八 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十九条 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土地生产经营中严禁争田拱界,通水上流下接,排水通畅,通风采光按自然规律,严禁在共界处栽植高大树木。

第二十条 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六、婚姻家庭

第二十一条 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严禁不孝敬赡养老人、不管教子女的情况发生,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现行生育政策办事,全面实行二孩政策的落实,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严禁无计划生育和超生。

第二十三条 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七、附则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村规民约条款的经教育不改正者,村委会将在全村内予以公示,并一律打入“黑名单”,不得享受民政救助政策,限制享受部分惠农政策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并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太坪村民委员会

2018年4月

第5篇: 村规民约版面

新农村村规民约

为了稳步推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生态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

人,严禁造摇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买淫嫖娼、严禁

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物品须经公

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毁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

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铺张、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推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杂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五、保护环境

1、不滥砍伐,公共绿树不得随意滥砍滥伐,破坏公共绿化,一旦发现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2、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得随意乱搭乱盖。

第6篇: 村规民约版面

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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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述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行为,增强全体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加强村容村貌建设,保护公共财产,提高全体村民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生活素质,维护我村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适合我村村情的《村规民约》。
  目的
  
  让全体村民统一思想,两委干部带领全体村民共同发展致富。
  
  村两委干部工作作风
  
  以人为本自强自信自立坚定不移地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
  
  
  xxx村村规民约
  
  为了提高全体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
  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保护公共财产,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本村《村规民约》,每个村民必须自觉遵守并受其约束。
  一、村民要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学习理论知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及时缴纳各种税费和承包费等往欠款项,自觉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维护和珍惜本村村誉,爱护集体财产,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村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1·
  
  二、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为我村今后的发展做出贡献。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做生产力工人或其它非法行为。
  三、实行计划生育,严禁非法生育、非法抱养,提倡晚婚晚育。根据圣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意见,凡在20XX年1月1日后超生人员不享受分款和福利、不安排宅基地、不分给土地,在本村落户属于空挂户口(具体事项见《金马寨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及附圣发[20XX]31号圣城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两年之内不在家、与村委或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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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去联系的人员,福利待遇村委将全部扣留,待本人回来后开始领取。
  五、村民出租房屋时,要向村两委写出申请,租赁方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然后到村委登记入册后方可出租。
  六、村民翻建、新建房屋,必须先向村委申报并交纳押金5000元,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村委按统一标准放线后,方可建房,房屋建成后经村委分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退回押金,否则押金不退。严禁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发现如有违犯,严肃处理。家中如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年满18周岁,符合新宅基地条件者,首先向村委写出书面申请并交押金一万元,经村两委研究根据村内实际情况给予安排新宅基地。本村所有宅基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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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律不准买卖,如有违犯者依法收回宅基地。
  七、严格遵守户口管理规定:1、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2、男方再婚时,若男方有一男孩,则再生育子女属非法生育,村委不给落户口;若男方有一女孩,按规定批二胎可落户口,女方带孩者,最多可落一个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户口;
  3、男方离婚后再婚,原配户口若未迁出,新配偶不落户口;
  4、本村女方丧偶或离婚有孩再婚者,不接收男方户口,若再生育子女,一律不落户口;
  5、女儿出嫁以结婚登记证日期为准,户口未迁出的视为空挂,不享受一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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