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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排查方案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02-13 16:20:01 本文已影响

为打击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低保管理环境,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排查,严肃处理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全面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办理低保、骗取低保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程序规范,阳光公正,营造进出有序、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低保工作格局。

二、排查内容

违规办理低保;买卖低保资格;吃拿卡要、贪污、侵占、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低保金发放迟缓、不准确、不足额;镇街、村(社区)干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低保管理不规范,审核审批不严格,公开不到位,保障不透明,导致“错保”、“漏保”、“政策保”“平均发放”、“轮流保”;在低保工作中,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纳入低保等。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查处违规办理低保、买卖低保资格、吃拿卡要等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打造风清气正低保环境。各镇街要全面公开在保人员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拓展问题线索排查来源,设立排查行动办公室和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举报箱、来电来访投诉举报登记薄,全面梳理排查来信来访、救助热线、网络平台、媒体曝光、“四不两直”、第三方抽查、走访群众等渠道反映的情况,从中发现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做到排查线索不留死角盲区。同时,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要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力量,逐村排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排查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应保未保”的困难群众,并及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二)集中对现有低保对象开展拉网式的全面自纠排查,全面清理不符合现行低保条件人员,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各镇街要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开展一次在保对象的拉网式排查、复核、清理。一要排查办理低保时的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审核审批过程中是否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在保过程中是否定期复核。二要排查与低保对象认定有关的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是否存在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纳入低保的情况;重点排查享受低保的家庭和个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三要排查低保办理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买卖低保资格、吃拿卡要等情形,低保金管理发放是否存在贪污、侵占、套取、挪用、克扣、冒领、发放不准确、发放不及时、发放不足额等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漏保”情况;基层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低保政策,搞“平均保”“政策保”或“轮流发放”等问题。

(三)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从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要梳理政策程序,边梳理边完善,防止制度漏洞。根据国家、省、市低保政策法规,对照检查并修改完善本地低保制度,坚决废止有悖于现行政策规定运行的规章制度,切实纠正违反政策规定的错误做法。二要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复核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要规范应用低保行政文书,健全低保档案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和长期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公开透明。三是要加强低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低保业务知识讲座,组织深入学习低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

四、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3日—9月13日)

各镇街对低保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自纠,对本镇街在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对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要按程序退出低保。对群众通过反映、举报、投诉且有异议的、网络媒体曝光的、“四不两直”和第三方抽查存疑的、低保工作人员和村两委班子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从资格条件、办理程序两方面深查细查倒查。对疑似隐瞒收入、财产等状况骗取低保的要逐一入户调查界定。排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存在吃拿卡要、买卖低保资格、违反规定办理低保、不按规定发放低保金或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要坚决做到“零容忍”,该追缴低保金的第一时间追缴,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对负有责任的经办管理人员要移交纪检部门依纪给予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违规线索一经查实,要连同处理情况于9月12日前报区民政局,同时报送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的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报告、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排查进展统计表,专项排查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重点工作评估范围。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14日—9月30日)

区民政局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督导,对镇街专项排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重点复查。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发现线索不调查、查实不处理的,将提请区政府通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总结专项排查工作,着力查缺补漏,巩固深化排查成果。大力宣传专项排查成果、低保政策、长期公示方式及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对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举报意识。加强低保领域投诉举报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定期联合网信办、12345热线等部门主动检索梳理群众信访诉求,规范处理流程,做到有线索必调查,调查必出结果,出结果必反馈,群众对反馈结果不理解不满意的,要在确保调查结果无误情况下耐心做好解答。对专项排查工作中发现工作机制上的薄弱短板进一步完善,通过建章立制促进低保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本次专项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主动担当,切实担负起专项排查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进行的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要求,全力以赴,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排查,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应有成效。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道专项排查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参与到线索挖掘当中。

(二)责任到位,确保实效。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细化排查内容和措施,压实排查责任。建立排查台账,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依规清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纳入低保、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抓好整改,确保稳定。各镇街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要结合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程序,强化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排查成果。对因清退低保产生的矛盾突出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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