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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2-04-07 18:10:02 本文已影响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村级扶贫项⽬实施⽅案

  农村的扶贫⼯作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基础设施的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化教育各项⼯作顺利进⾏的基础。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村级扶贫项⽬实施⽅案,供⼤家分享。

  村级扶贫项⽬实施⽅案⼀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作已全⾯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花、⾼枧两个村纳⼊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案:  ⼀、指导思想

  全⾯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作的有关精神,建⽴健全符合杨梅⼭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运⾏机制,确保试点⼯作制度完善、⽅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均收⼊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健全政府统⼀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杨梅⼭镇农村最低⽣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长勇、廖平⽅、邓红洲、谢国招、利勇⽅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作顺利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作纳⼊试点村⽬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会推举建⽴9⼀15⼈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的家庭收⼊,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评议和排序,按照各⾃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作开展情况进⾏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作经费以确保试点⼯作顺利开展。

  四、⼯作措施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积极⽀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监督管理,严格执⾏财政扶贫资⾦管理制度,推⾏村务公开制度,试点⼯作进展情况、资⾦安排情况进⾏公⽰,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基本⽣产⽣活资料的农村⼈⼝优先;②因⼤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活⽔平的农村⼈⼝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部优先;⑤纯两⼥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理⼲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

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04年元⽉1⽇以来,违反计划⽣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条件较好但不履⾏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均纯收⼊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的⼈⼝,包括有劳动能⼒的农村最低⽣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有效后登记造册,建⽴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封顶、⼀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标准为400元/年/⼈,不发放现⾦,打卡到户,重点⽤于扶持以下项⽬。

  (1)⼊股产业开发。对本⼈从事或⼟地参与(出让或⼊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定规模特⾊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额度⼊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进⾏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

  (4)改善⽣活条件。扶贫对象进⾏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和沼⽓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劳动⼒转移培训、实⽤技术培训、初、⾼中毕业⽣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适当补贴。

  (6)互助资⾦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3⽇到4⽉10⽇。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标语、宣传栏等⼴泛宣传,让试点⼯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11⽇到4⽉15⽇。由镇两项制度试点⼯作领导⼩组组织镇、村相关⼈员进⾏业务培训。

  3、贫困⼈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16⽇到5⽉16⽇。按试点⼯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量进⾏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申请,经审批后进⾏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16⽇到7⽉16⽇。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17⽇到8⽉16⽇。由镇两项制度试点⼯作领导⼩组组织相关⼈员、深⼊进⾏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村级扶贫项⽬实施⽅案⼆

  为实现我镇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实施,尽快解决农村贫困⼈⼝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靖西县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作实施⽅案〉的通知》(靖办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作实施⽅案。

  ⼀、基本情况

  王家村位于曲河乡北部,南与青城村接壤,北与桥楼乡、东与花⼦顶、西与房⽯理河交界,总⾯积10平⽅公⾥,现有耕地⾯积1275亩,林地12000亩,本村辖5个⼩组,户籍⼈⼝345⼈,总户数121户,2014年居民⼈均纯收⼊为5500元。⼈平粮⾷产量250公⽄,主导产业⽟⽶、养殖、外出务⼯。全村共有贫困户24户,81⼈。

  ⼆、致贫原因分析

  王家村从⼈均收⼊指标看,与全乡总体⽔平相⽐,差距也是很明显的,处于全镇倒数。基础设施⾮常薄弱,⾄⽬前,尚有村组步道没有完全硬化。⽆⽔利设,村卫⽣医疗设施落后,按照国家贫困标准,全村还有贫困⼈⼝81⼈(最低⽣活保障和残疾⼈⼝),贫困⼈⼝⼀直居⾼不下,其贫困⾯⼴,贫困程度之深,⾃我发展能⼒低,返贫率⾼(贫困发⽣率31%),返贫的压⼒⼀定程度上超过了扶贫的压⼒,要稳定地摆脱贫困,任务⼗分艰巨。⼈均耕地⾯积3.7亩,且⼤部分为45度以上坡耕地,⼟层薄,⼟壤质量差,旱涝不保收,经济发展后劲不⾜,农民脱贫致富难。传统的“⽟⽶、马林薯+养猪”模式是,本村群众的⽣活⽀柱,⽣产结构⾮常单⼀,群众经济收⼊来源较少,⼟地抗风险能⼒低,⼀旦遇到⾃然灾害,往往造成⽣产受损、⽣活困难、农

民减收、贫困加深,返贫突出。由于交通条件差,造成经济发展缓慢。公路路况差,⼤量⽣产⽣活资料难进⼊,农产品难运出。加上⾃然环境恶劣,⽓候条件差,农业⽣产仍实⾏⼴种薄收,靠天吃饭,致使多数群众⽣产难发展,贫困状况难以摆脱。由于思想消极保守,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思维观念仍停留在⾃给⾃⾜的⾃然经济时期,懒思考、怕困难、怕担风险,

  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上信息渠道狭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差、机会少,致使农业⽣产⼒⽔平得不到⼤的提⾼,农产品科技含量不⾼,农业⽣产效益⼀直在低⽔平徘徊,没有发展动⼒,⼀⽅⽔⼟养活不了⼀⽅⼈。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外出劳动⼒100⼈,⽬前主要是“妇幼、⽼弱、病残”⼈⼝,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

  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和决⼼。即使外出务⼯的劳动⼒由于⽂化素质较低,外出务⼯的收⼊也较低,仅能维持⾃⾝的⽣活,对家庭收⼊的贡献不⼤。农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贷款⽽不敢贷款,缺资⾦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

  三、脱贫⽬标

  拟定于2015年脱贫6户19⼈,2016年脱贫5户17⼈,2017年脱贫5户16⼈。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户路硬化1600⽶,共需资⾦32万元;王家院排洪沟刘家—公路150⽶,9万元。

  2、庭院建设:门⾯改造274间,6576平⽅⽶,8元/平⽅⽶,5.2万元;房屋做脊1096⽶,30元/

⽶,3.3万元;圈厕改造210间,1500元/间,共需资⾦32万元;改厨121户,2000元/户,共需资⾦24.2万元;院坝硬化4200平⽅⽶,450元/平⽅⽶,18.9万元;庭院绿化2100平⽅⽶,1000元/户,105户,共10.5万元;新建沼⽓20⼝,2000元/⼝,共需资⾦4万元。

  3、产业发展:(1)种植业:黒桃168亩,20.16万元;茶叶管护450亩,100元/亩,共4.5万元;魔芋200亩,2500元/亩,共50万元。

  (2)养殖业:发展⼤鲵养殖户10户,养⼤鲵500尾,100元/尾,共5万元;养⽣猪900头,需资⾦117万元;⼭⽺养殖500只,需资⾦25万元。

  4、精神⽂明建设:建亭⼦两处,2万元/处,共4万元。法律法规、弘扬道德⽂化宣传等费⽤6万元。

  五、保障措施:⼀是健全⼯作机构。该计划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由村两委统⼀组织实施,为全⾯完成所规划的各项任务,成⽴领导⼩组,实⾏⼀把⼿负总责,⼀级抓⼀级,层层抓落实,驻村⼯作组要以⾼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作列⼊重要议事⽇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作不⾛样。

  ⼆是明确责任分⼯。1、对规划中确定的⽬标任务,纳⼊村年度⼯作计划,制定实施⽅案并组织落实,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项⽬,落实到牵头责任单位,村⼲带头包户,党员、⼲部积极参与,扎扎实实推进,确保规划⽬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2、要积极协调、精⼼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资⾦,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在⼯作中落实不⼒、推进缓慢,给本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作造成负⾯影响的相关责任⼈予以责任追究。

  村级扶贫项⽬实施⽅案三

  我村2015年精准扶贫帮扶⼯作计划按照《青川县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案》,青委【2015】249号,《青川县⼲部驻村帮扶⼯作⽅案》青委办【2015】125号、《曲河乡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案》等总体要求,结合青城村实际,本着“以⼈为本、关注民⽣,因地制宜、全⾯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帮扶计划。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扶贫开发⼯作部署,全⾯推进精准帮扶⼯作机制,实⾏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帮扶制度,确保我镇10个贫困村有单位定点帮扶,有驻村⼲部,有驻村⼯作队;3035户贫困户有帮扶责任⼈。通过精准帮扶,使贫困户及时得到救助,逐步渡过难关,摆脱贫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温饱问题,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标奠定基础。

  ⼆、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帮扶单位和⼲部在开展帮扶⼯作过程中,坚持从本单位、帮扶村、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然规律、市场规律,扬长避短,量⼒⽽⾏,科学制定帮扶村和帮扶户的主导产业、发展⽬标和帮扶措施。

  (⼆)整村推进、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国务院和⾃治区扶贫办有关要求,对所帮扶村要进⾏综合整治,既要解决贫困群众当前⽣产⽣活困难问题,⼜要帮助贫困村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集中投⼊,彻底改变帮扶村贫穷落后⾯貌。

  (三)⾃⼒更⽣为主、外界扶持为辅原则。各帮扶单位和⼲部在开展帮扶⼯作中,要做好思想和组织动员⼯作,引导教育扶贫对象克服“等、靠、要”思想,树⽴⾃⼒更⽣、⾃我解困意识,⼒求在外⼒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贫困群众⾃⾝不懈努⼒实现脱贫致富。

  (四)相对稳定、接⼒帮扶原则。结对帮扶不受⼲部⼯作调动影响,结对帮扶对象⼀旦确定原则上6年之内不再调整。由于⼯作岗位变动或者退休的⼲部由所在单位⾃⾏调整;调离安德镇的⼲部,其帮扶对象由接任其⼯作岗位的⼈员继续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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