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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学习制度5篇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12-04 12:26:01 本文已影响

机关学习制度机关党员学习制度为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现结合XX实际,根据集体讨论意见,制定以下学习制度。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学习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学习制度5篇

机关学习制度篇1

机关党员学习制度

为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现结合XX实际,根据集体讨论意见,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1、根据《XX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日程安排》,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为自学时间,其中X月X日、X日、X日、X日、X日、X日六天为集中学习时间。

2、为形成长效学习机制,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定于每周星期四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自学时间由党员自行安排,并制定学习计划报办公室备案。

二、学习内容

1、根据《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保先”教育活动期间主要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中的所有篇目,其中集中学习X个篇目,自学X个篇目。另外,根据单位XX需要,增加了《XXX和《XX》XX个集中学习篇目。

2、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学习内容主要为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的理论知识,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XX知识,电脑等。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做到有布置、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集中学习有考勤记录。同时,采用撰写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上墙、汇报交流等形式。

四、学习纪律和要求

1、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全体党员要用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要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强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认识和领会,要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理论的.过程变成坚定理想信、强化宗旨意识、树立良好道德风范和改进工作的过程,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

2、XXXX全体党员除积极自学外,还要自觉地参加XXX组织的集中学习,不能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征得XX同意。参加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要批评教育,达到三次以上者,视同旷工处理。

3、每次集中学习指定专人进行记录,专人负责宣读和讲解。

4、在“保先”教育学习阶段,党员自学要制定学习计划,要有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少于XXX字,至少要撰写X篇心得体会,X篇个人 党性分析材料。

五、建立学习考核奖惩制度

1、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学习效果,根据党员个人剖析情况和大家讨论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由XX命题并组织考试,并把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纳入年终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内容。

2、鼓励个人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制定奖励办法,根据用稿采用情况,年终给予奖励兑现。

机关学习制度篇2

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部(系)、处、室、馆、所(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直工发[2015]20号)及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行院党发[2015]46号)精神,为做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现就2016年度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请各总支、支部在2015年12月25日前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行院党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自觉性。

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相关操作说明

1.制定党支部《党员管理基础积分评定细则》及《业绩积分评定细则》。各党支部根据党员所在岗位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制定出适用于本支部党员的基础积分及业绩积分评定细则,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奖励积分的评定按照学院《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填写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党员个人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及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党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所在支部书记审签。党员将审签后的承诺事项登记于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上并签名确认,《党员个人承诺书》归入支部党建工作档案。各支部应于1月10日前完成党员承诺事项的登记工作。《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完成情况”栏目,于2016年底评定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党员个人工作任务完成及兑现承诺情况,结合个人申报表内容,提出党员承诺完成情况意见,提交支部填写审核意见。

3.党员个人填写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各党支部分别于6月5日和11月20日前下发《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见附件3)。党员根据本学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学院党委《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党支部积分评定细则及个人承诺事项,填写除“支部意见”栏的所有栏目,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25日前本支部交记分员。随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个人申报内容,结合其日常表现、工作成绩、参与活动、考核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填写“支部意见”。

4.支部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应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5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学期积分进行讨论,并根据支部日常记录、工作资料和群众反映,逐人评议,形成积分结果,由记分员将评议工作情况记录在党员积分手册的《支部评议党员岗位工作登记表》上,并由党支部书记统一签注意见。

5.积分公示登记。经评议形成的每位党员的学期积分结果记录于党支部党员积分台账《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由党支部在本单位内进行5—7天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记分员在每位党员的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学期积分明细登记表》上登记积分,并在党支部党员积分台账上填写《党员学期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党员学期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复印件分别于7月1日和12月15日前上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人手一册,由所在党支部保存、登记。下发填写的《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归入支部党建工作档案。

6.年底评定等次。年底评定前由记分员填写《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党员年度积分由两个学期积分取平均值获得。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依据党员年度积分,各支部进行党员年度等次评定,提出基础意见,填写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积分管理年度定级鉴定表》和党支部积分台账《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年度党员积分汇总表》。其中,党支部积分台账《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和《年度党员积分汇总表》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审核。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从20xx年起,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纳入部门目标任务考核。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支部党建工作,切实做到落实到位,操作规范,材料真实、完整。

2.请各党总支、党支部积极推进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台帐》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及时向机关党总支报送相关材料。机关党总支将在每季度末对各党支部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操作规范。

机关学习制度篇3

机关党员学习制度

为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现结合XX实际,根据集体讨论意见,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1、根据《XX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日程安排》,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为自学时间,其中X月X日、X日、X日、X日、X日、X日六天为集中学习时间。

2、为形成长效学习机制,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定于每周星期四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自学时间由党员自行安排,并制定学习计划报办公室备案。

二、学习内容

1、根据《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保先”教育活动期间主要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中的所有篇目,其中集中学习X个篇目,自学X个篇目。另外,根据单位XX需要,增加了《XXX和《XX》XX个集中学习篇目。

2、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学习内容主要为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的理论知识,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XX知识,电脑等。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做到有布置、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集中学习有考勤记录。同时,采用撰写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上墙、汇报交流等形式。

四、学习纪律和要求

1、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全体党员要用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要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强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认识和领会,要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理论的。过程变成坚定理想信、强化宗旨意识、树立良好道德风范和改进工作的过程,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

2、XXXX全体党员除积极自学外,还要自觉地参加XXX组织的集中学习,不能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征得XX同意。参加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要批评教育,达到三次以上者,视同旷工处理。

3、每次集中学习指定专人进行记录,专人负责宣读和讲解。

4、在“保先”教育学习阶段,党员自学要制定学习计划,要有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不少于XXX字,至少要撰写X篇心得体会,X篇个人 党性分析材料。

五、建立学习考核奖惩制度

1、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学习效果,根据党员个人剖析情况和大家讨论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由XX命题并组织考试,并把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纳入年终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内容。

2、鼓励个人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制定奖励办法,根据用稿采用情况,年终给予奖励兑现。

机关学习制度篇4

一、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在委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机关党总支是机关干部学习的责任部门,负责机关干部学习计划的制定、时间安排、监督检查、考勤考核等工作。

三、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各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即: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学习日学习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辅导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以研讨学习为主。

五、坚持定时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各支部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学习,委机关每月安排一个周四上午集中组织学习。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六、集体组织学习,委机关各支部要有学习记录,个人学习(包括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各支部学习记录,须按规定在每年6月、12月下旬,送机关总支查验。

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和个人工作、思想、学习的实际,不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八、建立集体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对无特殊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因故未参加学习,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学习考勤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职工任用及各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条件或谋取其它私利。

二、严禁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领取报酬或提供服务领取报酬。

三、严禁擅自参加服务单位在外地召开的考察、培训及洽谈会等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单位用公款邀请到外地疗养或旅游。

四、严禁利用职权接受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含鉴定、验收、评审、咨询费等,无法推辞的,必须一律上交组织。

五、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其它活动。

六、严禁利用建房、购房和装修住房之机接受服务单位的钱物。

七、严禁参与迷信、赌博、色情或观看传播黄色淫秽音像、书刊等违法违纪活动。

八、严禁在上班期间炒股,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

九、严禁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十、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组织索取资助。

十一、严禁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十二、本规定执行情况将列入委机关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机关学习制度篇5

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部(系)、处、室、馆、所(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直工发[]20号)及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行院党发[2015]46号)精神,为做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现就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请各总支、支部在12月25日前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行院党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自觉性。

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相关操作说明

1.制定党支部《党员管理基础积分评定细则》及《业绩积分评定细则》。各党支部根据党员所在岗位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制定出适用于本支部党员的基础积分及业绩积分评定细则,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奖励积分的评定按照学院《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填写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党员个人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及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党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所在支部书记审签。党员将审签后的承诺事项登记于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上并签名确认,《党员个人承诺书》归入支部党建工作档案。各支部应于1月10日前完成党员承诺事项的登记工作。《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完成情况”栏目,于底评定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党员个人工作任务完成及兑现承诺情况,结合个人申报表内容,提出党员承诺完成情况意见,提交支部填写审核意见。

3.党员个人填写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各党支部分别于6月5日和11月20日前下发《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见附件3)。党员根据本学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学院党委《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党支部积分评定细则及个人承诺事项,填写除“支部意见”栏的所有栏目,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25日前本支部交记分员。随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个人申报内容,结合其日常表现、工作成绩、参与活动、考核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填写“支部意见”。

4.支部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应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5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学期积分进行讨论,并根据支部日常记录、工作资料和群众反映,逐人评议,形成积分结果,由记分员将评议工作情况记录在党员积分手册的《支部评议党员岗位工作登记表》上,并由党支部书记统一签注意见。

5.积分公示登记。经评议形成的每位党员的学期积分结果记录于党支部党员积分台账《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由党支部在本单位内进行5—7天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记分员在每位党员的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学期积分明细登记表》上登记积分,并在党支部党员积分台账上填写《党员学期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党员学期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复印件分别于7月1日和12月15日前上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人手一册,由所在党支部保存、登记。下发填写的《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归入支部党建工作档案。

6.年底评定等次。年底评定前由记分员填写《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党员年度积分由两个学期积分取平均值获得。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依据党员年度积分,各支部进行党员年度等次评定,提出基础意见,填写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积分管理年度定级鉴定表》和党支部积分台账《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年度党员积分汇总表》。其中,党支部积分台账《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汇总一览表》和《年度党员积分汇总表》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审核。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从20xx年起,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纳入部门目标任务考核。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支部党建工作,切实做到落实到位,操作规范,材料真实、完整。

2.请各党总支、党支部积极推进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台帐》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及时向机关党总支报送相关材料。机关党总支将在每季度末对各党支部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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