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工作要点> 正文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5篇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12-26 17:52:01 本文已影响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5篇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按照X纪委、X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3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X组通〔2023〕X号)要求,聚焦“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题,紧扣《通知》明确的6个带头和征求到的X个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不当之处,请给予批评帮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文章5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篇1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职责,对标对表《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担当、更高标杆、更实作风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为五新xx建设新局面贡献民政力量。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抓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x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全过程,坚持全员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抓实学习研讨、教育培训、宣传宣讲、专题调研各环节,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区民政系统落地见效。

  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化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实施党建工作“三个清单”。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殡葬等领域专项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理想信念、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铸牢政治之魂。高度重视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毫不松懈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2、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民政领域廉政风险排查整治,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持续正风肃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党性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重任、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和家访制度,引导民政干部勇于担当,聚焦走访调研,察民情听民意,真正把学习成效落实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中去。

  三、切实扎牢社会救助保障

  4、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强化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优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鼓励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5、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网上办理、线上查询等试点,健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逐步扩大村(居)“救急难”互助社覆盖范围,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监督指导,提升服务质效。

  6、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镇(街道)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抽查复核,落实基层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救助人员信息公开公示、救助对象动态复核制度,确保应救尽救。加强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和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经办水平。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处理求助事项,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源头治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确保核对信息安全。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

  7、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兜底作用。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强化与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落实补贴定期复核机制。推进扶残助困一件事办理。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1、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优化做实居家养老服务。推进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示范区创建工作。科学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需求和空间布局,加快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空间布局,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加快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的相关制度,排摸掌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中心作用。继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75户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70张。

  2、深入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巩固提升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根据老年人需求和各地养老服务发展现状,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0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2个,推进1-2家“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

  3、推动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xx年,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不少于11个,覆盖率达40%以上,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将经济困难的孤寡老人分类纳入社会救助,研究制定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方案,新增失能低保老年人集中抚养11人。

  4、进一步做大做强机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试点,推进与长三角地区养老合作,引进高端康养项目,打造一批高星级养老服务机构。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打造1-2 家智慧型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5、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专业化培训,与相关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培养专业养老护理人才。优化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3%,提升失能照护能力。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育一批品牌养老机构。

  6、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xx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等国家和省级标准。贯彻省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制定我区养老机构行政检查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完善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服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强化结果与机构信用等级划分、风险程度评估、服务质量评价、政府补贴补助、优惠政策实施等挂钩。加强公建民营机构日常监管,坚持公益基本属性。

  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推动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4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多网合一,积极推进秋浦街道智慧社区建设。做好“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和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学习宣传工作,做好国家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持续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稳步推进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2、深化社区协商,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依据百姓点事、“两委”定事、村(居)民议事、与会决事、多元办事、公众评事“六事”协商机制的原则,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联动。做好刘街社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工作。组织申报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试点。

  3、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推进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新建8个社会工作站,做到镇(街道)社工站点建设全覆盖。通过镇(街道)社工站平台+社会志愿者+专业社工+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的“联动”服务模式,搭建由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社工、社会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五社联动”社区治理平台,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4、打造精品示范社区。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创建试点,以不断满足城市居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新路径,打造5个党建基础好、社会治理好、精准服务好、干部队伍好的xx精品示范社区。

  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比对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大困境儿童摸排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协同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完善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助医、康复等政策,全面精准保障。落实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制度。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为分类开展关爱服务提供详实基础信息。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规范机构内养育儿童送养工作。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登记流程。

  2、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院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依托儿童福利院,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人员从业查询等工作,协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主题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帮助困境儿童。加快推进8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全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指导各地选优配强儿童主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

  3、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能力,牢牢把握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强化社会组织各项工作。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重点领域、重点类型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扩容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体系。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健全登记联审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用好用足年度检查、执法监督、信用管理、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手段,持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水平。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提升巩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专项行动成果,常态长效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工作,提升社会组织依法按章办会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开展地名专项检测工作,全面完善地名信息系统。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开展边界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边界地区环境。

  5、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镇街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加强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在偏远地区适当补充村级集中安葬点,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完善殡葬信息数据库。在清明、冬至等祭扫期间大力推行绿色生态祭扫方式,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6、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成效。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推动涉外婚姻承接,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进一步精心谋划,推进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及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深化涉外婚姻登记改革,扎实开展涉外婚姻登记业务。

  7、积极做好慈善协会换届工作。健全区慈善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壮大慈善志愿者队伍,加快形成与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慈善工作体系,以完善的机构网络、规范的组织运作,为各界爱心人士投身慈善事业搭建良好的平台。

  8、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动救助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压实属地责任,扎实开展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工作,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对、寻亲访家,落户安置、供养照料等工作。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 送诊救治工作。

  七、有序推进民政其他工作

  1、加强民政项目的谋划。抓住“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机遇,聚焦民政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谋划和储备一批有代表性、高质量、可实施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核机制和备案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新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

  3、抓好民政信访事项办理。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和调研分析、情况通报等工作,密切关注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婚姻收养、殡葬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的信访问题,加强舆情应对,突出源头治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治理集体访、重复访,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和谐稳定。

  4、做细做实民政基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认真抓好“双招双引”、双拥共建、文明创建、平安综治、定点帮扶、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扎实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民政统计事业调查制度》,强化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我区民政月、季、年统计工作质量。

  5、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省市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健全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病亡率。推动城乡社区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摸清重点人群健康情况,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居家治疗等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强化正面宣传。

  6、加强安全管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落实和常态化监管,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统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和防范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篇2

  xx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境界标准,锚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开新局”,统筹党建和业务,统筹兜底夯基和服务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安全发展和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格局、树立志气志向、突出担当创新、善于统筹协调、严守规矩规范、夯实基层基础,打造更强干部队伍,奋力谱写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国和省、市民政事业发展贡献更多xx经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确保学习培训全覆盖。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学习、宣讲和研讨交流活动,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其他各科室)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极端重要工作来抓,做好社会组织、兜底保障、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扛牢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做好各项统战工作任务。

  (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修订完善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督导指导,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化基层党组织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把党员入口关,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化全区民政系统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以模范机关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开展区直民政系统“两优一先”评选。深化党内关怀帮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力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以巡促学、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召开全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民政领域廉洁防线。深化廉洁文化进机关,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大任、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实施全员培训,通过干部夜校、科长上讲台等多种形式,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全方位育才、引才、用才,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用好平时考核和干部实绩档案,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选育管用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选树、宣传一批民政领域先进典型。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人事科、其他各科室)

  三、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七)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制定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扩围增效的政策措施,抓好落实省、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等文件。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强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做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案例、社会救助优秀品牌等参选上报工作。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在资金、信息、政策方面精准对接,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

  (八)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落实“三主动”工作机制,用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动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度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

  (九)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开展“济时救”标准化建设,提升“任相助 诚温暖”品牌影响力,打造一批救助服务示范窗口,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持续开展“济时救-幸福来敲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服务,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

  (十)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规范值守社会救助热线。规范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规划财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一)健全政策制度。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适时出台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意见、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制度。

  (十二)增加服务供给。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优先支持发展护理型床位,全年新增护理型床位300张;推动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辟失智照护单元。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改造不少于200户。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提升工程,发展家庭养老床位100张,推动城乡社区助老食堂建设发展,xx年新建或改造社区食堂不少于8处。大力培育专业养老服务组织,鼓励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

  (十三)提升发展质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专家化监督检查机制,力争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全覆盖。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养老服务品牌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形成“运河之都 仁孝xx”养老服务品牌。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360人次。探索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

  (十四)加强工作创新。探索开展“慈善+养老”“志愿服务+养老”发展模式。创新特色的发展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xxxx康养产业博览会、xx省黄河流域养老服务联盟年会、养老服务人才政校企对接交流会,搭建合作平台,助推产业发展。

  (责任科室:养老服务科)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五)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十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能力建设,推动部门责任落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线索转办、督办,开展跨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协调、转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力量配备,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和独立场所,对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实行全覆盖培训。完善建设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开展“五社联动”,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加大儿童类服务项目购买力度,孵化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动员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持续开展“护佑健康”项目,积极参与全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暨儿童福利保障成果展。

  (十七)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开展被收养未满18周岁儿童监护状况排查专项行动,落实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提升收养工作水平。

  (责任科室:儿童福利科)

  六、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十八)推动基层治理重点工作落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提高基层智慧治理能力、社会参与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规范村改社区工作,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服务场所建设和经费投入,改进基层考核评价。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通知》,推动将落实情况纳入区级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清单、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十九)持续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运转。在市对区考核中保持全市第一档次。巩固村务“阳光工程”成效,推动有效落实村务公开目录,集中开展2次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村务“码上公开”覆盖率达到100%。巩固《村(居)务公开工作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记录簿》、《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记录簿》成效,推进“四议两公开”规范化开展。

  (二十)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强化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推进工作联动。严格落实村(居)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村每年至少召开1次村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村民代表会议,运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推荐评选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进基层党组织主导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分级分层分类协商制度,年底前打造10个区级社区协商示范点,评选20个区级社区协商优秀案例。

  (二十一)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召开社区服务质量提升推进会。制定《社区工作者监督考核办法》等文件。配合大数据中心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增社区工作者不少于80名。发挥社区工作者培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开展社区“两委”成员补选工作,年内新训基地作用,多形式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

  (二十二)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开展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和“最美社区工作者”评选工作,总结推广基层治理创新案例。以《探索推行党建引领信用赋能“村居善治”模式》为主题,抓好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建设,年底通过省级基层治理实验区结项验收。按照民政部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单位申报工作。

  (二十三)探索社区分类治理。按照区委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探索社区分类治理。以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为重点,按照传统城市社区、村改社区、城郊型社区等不同类别,统筹人口、空间、资源、民情等多种因素优化社区建制。以消除超大社区、过小社区为重点,优化和调整社区规模。以理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者关系为重点,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村改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七、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年报、评估等工作同步,持续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做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工作指导员“应派尽派”,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机制,配合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推动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二十五)深化依法治理防范风险。完善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登记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三合一体”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资金监管等协调机制作用,促进年度报告、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综合效能。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以理事会为重点的组织机构、协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议事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二十六)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实施社会组织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项行动。强化社会组织典型培树,建立社会组织典型名录库,坚持定向跟踪培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优化政策供给,对在服务中心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社会组织给予扶持。

  (二十七)健全基层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打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收官战,实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计划,年内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实施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打造“红社领航 益暖xx”社会组织品牌。深入实施“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实施“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覆盖三年计划”,年内所有街道(镇)完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孵化培育、管理服务、党建指导等聚合作用。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执法和监督科)

  八、促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

  (二十八)依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xx省慈善条例》,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进一步扩大慈善组织规模。制定《社区基金设立工作方案》,由区慈善总会与街道社区共同发起,设立社区基金,引导慈善资源向社区下沉,探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基金”社区服务新模式。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工作。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推广应用“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落实公开募捐备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xx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工作。开展第八届“xx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九)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提质增效,打造4个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作用明显的示范站点,组织开展省级、市级示范站申报活动。开展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运河之都和谐使者”和“金牌社工”、“金牌社工督导”评选工作。

  (三十)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xx省志愿服务条例》宣贯力度,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确保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信力。持续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方便群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

  (责任科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九、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三十一)织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发挥市级救助中心站辐射作用,优化区域资源供给配置,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持续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三十二)全面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区级配套政策。持续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部分老旧殡仪馆改造和殡仪设备提档升级,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改善服务环境,增强火化、接运、冷藏、人员应急处置“四个能力”。开展生态安葬试点工作,持续推动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加快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有效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探索体现孝贤文化、简约节俭、时代文明风貌的丧俗礼仪模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

  (三十三)创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开展婚姻登记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落实民政部关于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和婚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政策。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升级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婚姻登记电子户口簿、居住证应用试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提升“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持续深化婚俗改革,以活动为载体,丰富婚俗文化内涵,突出地方特色。

  (三十四)加强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为残疾人申领提供更多便利。开展“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回头看”,加强数据精准管理,强化与关联数据的实时核查比对,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统筹残联、卫健等部门资源力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创新发展。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十、加强和规范区划地名工作

  (三十五)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做好《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严格地名命名更名,规范地名罗马字母拼写和使用,督促指导地名标志规范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丰富地名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国家地名信息库管理办法,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宣传,以特色传统古村落及地域地名文化遗产为依托,拍摄《守望地名》地名文化视频。

  (三十六)提高边界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防范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确保边界和谐稳定。开展第七轮xx年度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加大边界法治宣传力度,创新边界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边界地区环境。

  (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十一、筑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基础

  (三十七)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严格做好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最大限度“防重症、保健康”。

  (三十八)抓紧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织“专家查隐患”,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十九)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区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推动落实部门领导班子学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办理民政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

  (四十)推进民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和保障能力。使用国产信息技术提升业务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做好金民工程网络系统运行保障、民政系统视频会议和办公自动化保障工作。配合大数据中心做好民政数据共享、开放等工作。

  (四十一)加大对上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保持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高频对接,深入研究政策,明确争取重点,进一步做好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等工作。盘点资源,梳理线索,围绕民生改善、养老产业等加大招商力度,完成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任务。

  (四十二)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深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民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民政政务服务提升等工作,加强放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大数据应用创新水平和数据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民政业务事项“集成办”“掌上办”。

  (四十三)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加强民政基建项目管理和调度督导。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支持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仪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民政数据统计工作,做好与省、市级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对接,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十四)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动员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和社会组织资源,援助xx市xx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十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统筹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报送工作。规范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加大初访、重复信访治理力度,落实平安建设各项职责任务。加大民政宣传力度,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周工作例会和重点工作台账等制度,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政务热线反映问题闭环管理,提高政务热线办理水平。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压实保密责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区政府值班规范要求,抓好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推进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节能管理,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其他各科室)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篇3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抓实抓好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六个聚焦”,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与时俱进真抓实干,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xx民政发展新篇章。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固本强基,切实提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强保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2.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全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持续深化巡察、审计、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筑紧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3.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推进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导向,完善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机制,增强干部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努力培养一支堪当发展重任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4. 守住守好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大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统筹抓好民政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社会组织安全、消防燃气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5. 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地落实,推进民政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统计工作,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加强公文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值班值守、财务审计、信访稳定等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加强普法宣传,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政策宣传。推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区本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次办结、全市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

  二、聚焦济困解难、精准精细,坚决兜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民生底线

  6.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区乡村三级主动发现网络,进一步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政策措施、近亲属备案等工作机制,强化低保扩围增效。严格执行临时救助政策,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做好社会救助救济对象补助发放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

  7.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确保及时发现、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贯彻执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加强跨行业核对业务联动,拓展核对服务应用。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推动专项救助向低收入人口覆盖。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2021年8月前申请审批的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开展散居特困人员全覆盖排查并动态分类服务。

  8.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统筹整合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考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区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拓展“天府救助通”平台应用场景,提升“互联网+救助”工作质效。探索社会救助领域主动救助新举措、新机制。

  9.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有关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政策文件。拓展寻亲渠道,建立寻亲工作室。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做好平安xx建设重点人群工作。

  10. 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持续推进30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组织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工作。持续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方便残疾人办理业务。

  三、聚焦标本兼治、抓常抓长,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效

  11. 优化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和管理体制。制定并分步落实全区养老发展规划,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规范养老服务内容,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资质定期发布、动态管理机制。理顺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体制,推进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民政直管。推动落实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运营补贴发放。全面摸排日间照料中心情况,分类推动规范运行。健全养老服务领域预警、防控、处置、应对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实施养老机构安全整治,对设施差、规模小、利用率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撤并关停,力争全区养老机构消防达标总体达标。

  12. 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持续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发展家庭照护床位、老年助餐、智慧养老等新模式,积极优化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持续探索“党建+农村养老”“慈善+农村养老”“社工+社区养老”模式。实施“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对23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星级评定(质量评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xx区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实施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项目和657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百百千”工程,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和等级评定。推动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及从业年限补贴。建成2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在2个村试点居家养老,积极探索农村就近就便可持续养老。推动建设“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巩固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成果。加强养老机构金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等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老年人防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四、聚焦合力关爱、全域联动,强力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13. 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计划”,启动未成年人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持续优化三级未保网络,全面运行区未保中心和片区未保站(点),稳步提升未保阵地服务能力。村(社区)未保点建成覆盖率达80%以上。深入总结推广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试点经验,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力量介入和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大力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做大做强、管好用好“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巩固提升“正心”健康工程试点工作成效,构建“机构+学校+家庭+慈善力量”四方联动服务新模式。

  14. 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全面排查全区困境未成年人,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特殊困难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儿童结对关爱机制。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推动落实儿童主任工作补贴。

  五、聚焦深耕善治、带活全局,扎实推进基层治理走深走实

  15. 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突出“四新”“四有”要求,统筹整合治理资源,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在5个社区(村)实施“特色创优工程”。加强“五社联动”的培育孵化力度,支持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统筹资源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完善“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切实为村(社区)减负。

  16. 持续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和发展环境。开展社会组织xx年度检查和年报工作,组织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将社会组织党建贯穿于成立登记、等级评估、评优评先等综合监管全过程,推动第二综合党委指导的社会组织通过建立党支部、聘请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严格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园服务功能,按照“四个一批”规范发展社会组织。

  17. 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稳健发展社区慈善基金,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品牌项目。实施慈善街道试点。

  18. 完善提升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以现有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网络、社工岗为基础,编制并实施符合本土发展需要的社会工作人才梯队培育计划。全面动员和支持社区工作者、社工岗、社工机构工作人员、高校学生等社会各界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力争本年度全区持证社工达200人以上。加大志愿者典型选树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激发“慈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活力。

  六、聚焦规范高效、可及可感,持续优化民政基本服务

  19. 持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打造多功能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婚姻登记智能化进程,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推动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工作,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推动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习俗。

  20. 深入推动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全力以赴争取将xx区经营性墓地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中期规划,力争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项目的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持续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环保、生态丧葬理念,做好清明、中元等传统节日的文明祭祀工作。继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21. 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健全区委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制度机制和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常态化做好两项改革后续工作,建立行政区划调整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制度,开展调整改革效果评估,积极推进门牌制作安装工作。依法审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加强乡镇(街道)政府驻地迁移的管理。

  22. 创新抓好地名管理和地名界线管理。推动《地名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落实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地名信息库互联互通,为有关部门提供标准地名信息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地名信息库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制度。做好新建(规划)道路命名、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做好地名公告、备案等。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地名管理相关业务。启动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完成xx年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篇4

  xx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xx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贯彻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抓手,切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实施川渝合作行动、精准保障行动、治理强基行动、长寿颐养行动、渝童守护行动、地名乡愁行动、善满xx行动、逝有所安行动,扎实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工程、改革创新增效工程、平安民政建设工程、法治民政建设工程、民政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全区民政工作在跨入全市前列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努力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运用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形成党建统领问题解决、以问题解决促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良性循环,推动加快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三基”建设,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深化党员“三进三服务”,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抓实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基调、实的姿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落细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部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抓好局系统廉洁文化建设。支持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

  (四)加强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优化干部管理工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贯彻中央及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加大局系统干部交流力度。

  (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总支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持续推动局管社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实施“川渝合作”行动,助力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

  (六)深化民生保障领域合作。协同开展川渝“精康融合”行动,深化以社区整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康”服务。

  (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合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川渝社会组织合作交流,推动建立慈善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合作机制,支持两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跨省市承接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八)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合作。联合开展养老机构质量评估工作。依托市级智慧养老大数据云平台,完善区级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常态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协同办理和殡葬服务信息共享,为川渝两地户籍人口死亡后就近自主选择殡葬服务提供便利。

  (九)深化“川渝通办”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婚姻登记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7项“川渝通办”事项,优化协同办理流程,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办理便捷度,提高通办事项办件量。

  三、实施“精准保障”行动,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十)提升救助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低保、特困等救助政策,全面实施“单人保”“渐退制”、刚性支出扣减等规定。全面落实低保等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抓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

  (十一)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加强信息比对核对,强化低保边缘人口管理,确保低保、特困保障人数稳中有升。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网络,建成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库。加强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基本生活临时救助,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完善救助程序。

  (十二)增强救助保障能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推进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升救助办理实效。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救助综合治理行动。

  (十三)提升残疾人福利和救助管理水平。根据市级要求,联合制定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实施措施。实施“福康工程”项目,与全国同步开展“精康融合”三年专项行动。会同开展扶残助困“一件事”联办服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做好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调标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数据库,加大救助寻亲力度,提升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适时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防止因极端天气造成流浪乞讨人员伤亡。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实施“治理强基”行动,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十四)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乡镇(街道)民主协商制度。

  (十五)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村级建制调整条件和程序,推进村(居)民自治“五个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下属委员会功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落实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

  (十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试点,强化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安民服务功能。实施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推广“渝快社区”应用,提升智慧治理水平。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基层治理创新示范培育。

  (十七)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分类管理,健全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持续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及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问题。加强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共享与应用,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十八)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健全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机制,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布局。持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持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章程规范化研究。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九)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向基层延伸,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形成为民服务合力。进一步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结构,增加持证人才在人才总量中的比重和“塔尖”人才的数量。

  (二十)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志愿者注册实名认证。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点共建,实现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加快培育示范性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服务提供。推广全国志愿服务网使用,强化志愿服务证明出具管理,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抽查工作。

  (二十一)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试点,开展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服务。开展“家庭和谐计划”,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

  五、实施“长寿颐养”行动,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启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持续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和关爱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普惠养老服务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十三)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推广“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管理运营模式,实施“中心带站”示范工程,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深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3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协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深入推进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联建提升工程、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工程,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治理。

  (二十四)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业态。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补贴制度和优待政策。

  六、实施“渝童守护”行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二十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牵头成立由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与周边区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交流互访。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强化协调机制作用和民政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体系。提升成员单位联动协作,优化资源、整合合力。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通过对“渝童成长”项目的跟进和指导,深化未成年人安全守护工作,创设服务品牌。

  (二十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实施“明天计划”和“福彩助学”帮扶力度。推进收养登记个案会商处置,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二十七)增强基层未保工作能力。持续开展防溺水等“安全十防”工作,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实应急救援处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安全行为习惯,提升自救自护能力。进一步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留守儿童隔代监护质量,加强对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教育惩戒。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加快培育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壮大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协同开展发现报告、监护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情感关怀等个性化服务。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加强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村(社区)未保室的指导和政策支撑,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增强关爱保护能力水平。

  七、实施“地名乡愁”行动,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二十八)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xx市关于行政区划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加强区划地名历史文化研究,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程序和要件,健全行政区划调整研究论证、部门联审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xx市镇设立标准(试行)》和《xx市街道设立标准(试行)》,稳慎优化乡镇街道设置。强化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十九)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xx市地名管理条例》,健全规范我区地名备案、公告和审核审批、标准地名使用督导机制。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深化乡村地名管理和服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完成《xx标准地名图录典志(xx篇)》和《xx区地名词典》编纂。

  (三十)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xx巴南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开展全区乡级行政区域勘界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提升界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边界治理效能。加强边界文化建设,及时处置界线争议纠纷,保持边界平安和谐稳定。

  八、实施“善满xx”行动,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一)健全慈善事业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贯彻《xx市慈善条例》,制定社区慈善发展促进、互联网慈善监管等配套政策,完善慈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提升慈善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十二)大力推进互联网慈善和社区慈善。加强互联网公开募捐指导工作,推动互联网慈善规范发展。深入推进“五社联动”,支持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站(点)和建立社区慈善基金,聚焦“一老一小一困”特殊群体,汇聚慈善资源帮助困难群众、服务基层治理。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自愿捐赠,设立基金会、慈善基金、慈善信托等方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三十三)营造“人人慈善”社会氛围。加大慈善法和《xx市慈善条例》宣传力度,做好“xx慈善周”集中宣传,广泛宣传慈善先进典型。

  (三十四)推动福利彩票转型发展。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管理。完善投注站激励扶持政策措施,巩固发展专主营渠道,推进兼营渠道标准化建设,创新即开票网点建设。加强市场宣传营销,提高福利彩票销售量。扩大公益品牌宣传力度,加强自有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阳光福彩、责任福彩、诚信福彩建设。

  九、实施“逝有所安”行动,深入推进殡葬领域改革

  (三十五)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动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建设2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安葬(放)设施。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试点,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

  (三十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开展“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

  十、推进“五大工程”,切实加强民政基础保障

  (三十七)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工程。着力围绕民政数据“聚通融用”,加快汇聚民政全业务数据,建立完善民政数据资源湖。深化民政数据分析利用,加强民政服务在线监管,提高民政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预见性。推进民政信息系统与“渝快办”“渝快政”对接,提升协同办公和为民服务水平。深化“渝快社区”全面应用,拓展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场景。推进全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推广“救助通”应用,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和及时性。推进民政数据治理项目实施,建立完善民政数据治理体系,推动数据赋能民政整体智治。

  (三十八)推进改革创新增效工程。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渝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坚持以新迎新、革新立新,持续实施民政创新项目工程,鼓励引导全系统一体推动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谋划推进一批新的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有形载体和抓手,让改革创新“关键变量”成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三十九)推进平安民政建设工程。严格落实“乙类乙管”措施要求,抓牢“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完善民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健全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置机制,打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主动仗,保持民政领域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安全管理智能化监管,全面检验安全生产“两单两卡”落实成效。认真落实“日排查”制度,探索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持证率,压紧压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消防、食品、建筑、燃气、网络等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机构和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改进民政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强化属地属事稳控责任,推动风险隐患化解,守住民政信访工作目标底线。

  (四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程。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学法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提升救助质量,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标准化试点,提升民政机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十一)推进民政能力提升工程。着眼有为政府、有效市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金融创新、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抓紧补上基本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等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空白点”。推动干部队伍认知迭代、能力重构、作风重塑,把“内在潜力”变成“硬核实力”,提高与建设现代化新xx的适配度。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服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吸纳和推动就业的作用,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篇5

  xx年,xx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xx建设“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贡献民政力量。

  一、在“固底线”上下功夫,完善高质量救助帮扶

  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救助工作与时俱进。

  一是强化救助规范管理。系统梳理社会救助现有政策,编发制度汇编,为基层提供“政策工具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巩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加强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标准化建设。运用好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三合一”联动救助机制,优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流程,开展各阶段专项救助行动。

  二是夯实救助保障基础。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同作用,做好xx年度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完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调标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和各类帮困补贴的发放工作。持续推进粮油帮困电子化结算。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

  三是深化救助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落实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找人”,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实现街镇、居村“社区救助顾问”全覆盖。加大各部门协同配合与数据共享,实现主动发现、精准帮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扩大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试点范围。

  二、在“促发展”上下功夫,夯实高品质民生保障

  关注“一老一小一残”三大重点群体,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深入推进“根系工程”建设,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护、残有所助”的美好图景。

  一是优化养老设施布局。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心工程建设,新增400张养老床位,改建12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新增5家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其中2家社区长者食堂),新增1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6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建设1家智慧养老院,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200户。完善农村地区组有“点”、村有“室”、片有“所”、镇有“院”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3个长者照护之家,新增3个睦邻点(其中1个市级示范睦邻点)。会同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镇,推动区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落地实施,“千人指标”年内提升至45平方米以上,力争达到50平方米,促进“南北中”多点均衡布局,画好“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效。深入贯彻落实《xx市养老服务条例》,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持续发展护理型床位,床位总数保持在总床位的60%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试点建设家庭照护床位。积极应对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迫切需求,全面推进7个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同步启动5个街镇的创建工作。深化医养结合和智慧养老,试点推行“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发展模式,持续打造“智慧健康驿站”,依托市场资源推广紧急求助、一键呼救、智能报警等应用场景,为老年人创造更多便利、智能养老服务。

  三是建强养老人才队伍。围绕“护理员、顾问员、照护者”三个梯次,打造高水平养老人才队伍。充分利用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合作机制,强化资金和政策扶持,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政策。举办多形式、分层次技能培训,年内实现全覆盖。强化技能人才储备,全区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持证率达到80%以上。提升养老顾问员专业服务能力,培养业务骨干,选树一批“金牌顾问”。依托“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积极发挥初老者、志愿者等队伍作用,提高专业照护能力,为居家老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

  四是规范养老行业监管。落实养老机构“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住养老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行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管理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实施综合大检查专项行动,持续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与诈骗行为。做好养老机构年度日常服务质量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测先行先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

  五是加快养老产业发展。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税费优惠、综合责任保险、以奖代补和养老服务行业扶持纾困等政策措施。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发展高端养老机构,培育规模化、品牌化本土养老服务企业。

  六是完善未保服务功能。全面贯彻《xx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推进街镇未保工作站功能持续优化,力争实现项目化运作。加强基层未保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落实好困境儿童各项保障工作,继续开展“为12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完成3名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

  七是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规范资格审定、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加大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的推广力度。继续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工作,切实关心维护残疾职工权益。

  三、在“增动能”上下功夫,深化高水平社区治理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全面扬弃疫情实战中的经验得失,夯实社区底盘基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xx模式”。

  一是筑牢城乡社区基础。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拟定社区工作者额度增配方案,提高社区工作者招录门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不低于50%。持续推进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课题调研,探索在居委主任不坐班或“一肩挑”的居民区中设置一名主管级别的社区工作者。合理设置社区规模,推动有条件的居委会“拆大并小”,并落实相应的服务场所和工作机构。会同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等七个部门,推动对居村委会设立六大委员会,实现公共卫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全覆盖,提升基层管理服务能力。持续规范行政区划管理,积极配合开展第五轮“沪苏线”联检,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二是回归为民服务本位。推动居村减负增能,重点推进清理居村委会挂牌工作,发挥监测点作用,加强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回头看”,防止挂牌、证明、台账、报表在居村反弹回潮。在居村干部中常态化开展“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建立联系群众“三问”制度,拉进与群众距离。准确掌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建立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础台账,做好日常联系和服务保障。对“社区通”现有功能进行优化整合,策划推出“服务委办局、街镇十大场景”和“服务居村十大场景”。主动对接“社区云”2.0,持续提升应用效能。

  三是拓展民主协商链条。深化线上线下议事协商,通过“六个一”举措,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在xx社区生动实践。做深做实线上“社区民心项目勾选”,试点探索“乡村民心项目勾选”,优化完善人大代表“开门监督”机制。配合区委组织部,加强美好社区建设,推进12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位打造,引入市、区相关部门、高校专家、知名媒体等共同研究场景如何设计、居民如何参与等问题,形成全覆盖的社区参与、自下而上的议事协商机制。联合区委宣传部、国内知名媒体,策划开展xx社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系列宣传,发出xx声音、讲好xx故事。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基层及时纳入房屋租赁、移风易俗等内容,用“小规约”推动“大治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加大对财务票据、基层党务的线上公开力度。探索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方案,以月浦镇聚源桥村“党群四聚堂”为抓手,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打造村级议事协商先进点位,申报民政部第二批创新实验项目。

  四是优化社区共享空间。加强长效机制软实力建设,整合社区公共空间更新和社区治理方式创新,强化党建引领自治共治,结合淞南十村、大场镇祥泰苑试点情况,梳理形成xx“15分钟社区生活圈”参与式社区规划工作法。按照街镇、片区、社区三个层级,依托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嵌入日托、助餐等家门口养老服务功能,持续优化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发挥“xx百姓家”标杆点位示范作用,结合社区通“精准调研”“社区服务云预约”等功能,精准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

  五是激活共治参与引擎。深入推动“活力楼组”三个转型,建立楼组自治资源库,升级楼组线上展厅,推出楼组成长赋能“工具包”,实现3.0版体系提标升级;建立“第二楼组长”机制,引导更多党团员等年轻力量参与,将楼组内的资源、力量进一步向楼组外延伸;打造1000个“活力楼组”和12个“活力楼群”,树立一批兼具“颜值”“温度”“内涵”于一体的星级示范楼组和楼群,以活力楼组为支点、活力楼群为扩展点,推进活力社区建设。将达人挖掘培育与深化“活力楼组”建设紧密结合,举办“乘风破浪楼组长”活动,组建活力楼组“创造营”,开展“楼组剧本杀”、“楼组资源地图设计”等系列增能培训,激发达人思想活力和创造动力。打造社区治理新“生力军”,探索培育小通通小小特派员队伍,带动更多有治理才能的群体参与,构建更多“达人社区”。

  六是实施队伍增能工程。优化社工成长链条,围绕居村干部队伍一体化建设,建立社工成长人才库,出台跨街镇流转机制细则,推广街镇社工考核先进做法,启动淘汰退出程序。联合文旅、团委等部门,推动一批社工专享福利真正落地。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确保每名社工年度参训不少于40学时,重点提升社区动员、应急处突等专业能力。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工“应考尽考”,提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工比例。做深做实“社区通”云上课堂,整合社区治理学院等优质师资课程,为社区干部打造随身课堂。提升社工“胜任力”,举办“社工有话说”TED演讲比赛。做实首批12个2.0版社区干部实训基地,深入推进“善治星工场”计划,落地一批实训微项目并力争入选“美好家园行动者项目”。

  四、在“建平台”上下功夫,培育高能级社会组织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统筹社会组织发展和安全、存量和增量、整体和重点、秩序和活力,严格依法审批,加强综合监管,深化培育扶持,引导作用发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登记审批服务。借助互联网科技赋能,探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事项“远程导办”服务。依托“一网通办”企业专属平台,继续深化在社会组织到期换证、年检和业务政策宣传等领域的“精准推送”功能应用。稳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

  二是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1+3”联动体系,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配置。召开区社会组织工作专题推进会,举办街镇分管领导培训班,开展“1+12”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培训,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环节的党建工作要求,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社会组织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违法社会组织执法力度,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对现有社会团体进行梳理,充分挖掘社团资源为xx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年度检查与规范化评估工作,年检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全市前列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参评4A、5A,力争实现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级评估3A及以上全覆盖。

  三是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推进高质量发展品牌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吸引一批市级知名社会组织到xx登记注册。开展“公益种子计划”,对近年来新成立的本土社区社会组织情况进行排摸调研,选取有潜质的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开展“增益计划”,陪伴式带教本土社会组织人才。联合区和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探索在产业园区内孵化服务经济、服务科创的社会组织。持续用好社区公益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继续提升“绿色安全楼道”等品牌项目的知名度、影响力,培育扶持一批新的品牌项目。

  四是建立公益支持体系。推动成立一批社区基金会,鼓励并指导条件成熟的街镇先行先试,为社区治理提供资金支持。依托社区基金会重启“公益创投”,吸引优质社会组织服务基层社区。积极探索更灵活的吸纳社区资金模式,试点建立社区专项基金。吸引优质社会资源,开展“达人服务社区”项目。依托福彩金专项项目,推动街镇综合社工站规范化运行和社会工作方法全面应用,做好迎接中期建设评估准备。完成区社工协会换届,开展六批次社会工作继续教育。

  五、在“树品牌”上下功夫,优化高效能公共服务

  完善便民利民的社会服务体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需求,擦亮服务品牌,提升业务能力,打造高质量民政服务阵地。

  一是提标社区政务服务。围绕“强基础、补短板、促创新”为目标,结合市级第三方评估结果,深化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社区政务自助终端多点位延伸,探索社区政务“远程办”服务,实现社区政务“就近办、家门口办”。落实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免申即享”“好办快办”“不见面办理”“一件事”等工作。推进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免审即享”“公民婚育一件事”改革等工作。

  二是提升婚姻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开展婚姻登记场所改造升级。持续做好婚姻登记民生档案查询、补领婚姻登记证一件事等便民服务。依托婚姻家庭社区辅导项目为主要载体,大力培育“幸福加油站”婚登服务品牌。开展特色主题颁证活动,扎实推进新时代婚俗改革工作,倡导文明简约婚俗新风。加强婚介机构监管,规范婚介机构服务行为。

  三是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推进“公民身故一件事”广泛应用,切实解决群众“身后事”办理最后一公里。持续规范整治殡葬代理服务行业秩序,固化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设置公益性骨灰堂。严密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主动链接市慈善基金会、市老年基金会xx代表处等慈善资源,开展扶困助老等活动,营造慈善氛围。推动慈善超市提升功能,引导各街镇慈善超市开展公益活动,激发慈善超市活力,真正成为社区慈善平台。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稳定传统网点,推动新渠道建设,加强社会责任建设,突出公益属性,展示福彩品牌形象。

  六、在“转作风”上下功夫,推动高标准自身建设

  坚持抓党建、抓队伍的鲜明导向,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为“四型”xx民政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全面领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建工作充分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形成更多的党建业务融合特色品牌。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能力。

  二是推进“清廉民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到点上、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的教育,打好“预防针”,种好廉洁“疫苗”,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民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执法业务手册,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和专业培训。拓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渠道,促进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做好各类信息资料的传阅、保管等工作。

  四是深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拓展年轻干部成长通道,完善岗位交流和实践锻炼制度,让“好苗子”在一线“抗压成长”。注重行业人才培养,抓好日常教育培训,精耕课程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推动学用相长。

  五是统筹抓好安全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完善民政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推荐访问:全区 民政 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汇总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汇编 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有哪些 2021年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全区民政工作会议 2022年民政工作思路 2021民政工作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报告 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 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