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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奖励方案4篇

神洲文档网 发表于2023-04-30 15:05:02 本文已影响

篇一:教研活动奖励方案

  

  2017年下学期八字哨镇中心学校

  教学质量及教师研训工作成果奖励方案

  一、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成果奖励

  1.论文奖

  内

  容

  奖

  励

  1区

  级

  2405050330170市

  级

  26070703501100省

  级

  2801001003701200全

  国

  23论文获奖

  50发表论文

  通讯

  注:

  150100200200(1)各类论文需由学校认可(教育类杂志刊登发表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征文评比),同一论文不重复计奖。(论文一般要求1500字以上,如不满1500字按50%奖励。)

  (2)各种文学、文艺作品,各类试题分析,练习题汇编不属奖励范围。

  (3)稿件需署学校及个人姓名,稿费如大于学校奖励按稿费奖励(经学校核实)。

  (4)以集体名义发表的文章稿费给执笔者、奖励费奖到课题组。

  (5)教师个人或几人合作出书不属奖励范围。

  2.公开课、评优课奖、考核课

  评优课

  教研课

  比武课

  说

  课

  注:

  1、各类评优课均指以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经过逐级评比的课;公开课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课。

  2、同一教案的不同公开课奖励1/2。评优课逐级奖励。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参赛奖

  校级

  2001005050区

  30020010010市

  400300200200省

  500400300300全国

  600500400403、备课指导者及课件制作者另外奖励1/2。

  4、如是兄弟学校、个人邀请外出上课,需校长同意,而且一般是在周六、周日外出,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不享受上述奖励。

  3.教育科研成果奖

  (1)立项课题科研经费

  教师或课题组的课题被立项为市级及以上课题(以上级文件为准),均可获得相应的一次性科研经费。

  区级

  200市级

  300省级

  400国家级

  500(2)立项课题科研考评奖、成果奖

  获奖

  课题

  1、立项课题研究过程考评奖。学校每学年由行政、教科室对教师、课题组的立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细则见教师、课题组课题研究要求),评出教科优秀教师、优秀课题组,优秀教师参照镇评优课一等奖奖励,课题组加倍奖励。

  2、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奖。教师或课题组的立项课题结题后由行政、学校教科室、上级教科部门进行成果鉴定,并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奖,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

  200150100市

  300260200省

  400350300全国

  600500400备注

  4.学生辅导奖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层层选拔参加的竞赛

  校

  区

  市

  省

  全国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注:

  504030100805020015010030026020050040030①

  学科综合竞赛加倍计奖。

  ②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加倍计奖,不重复计奖。

  ③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

  ④指导老师有获奖证书的按学生获奖最高的档次奖励,无获奖证书的按学生获奖最高的档次打折奖励,不重复奖励。

  ⑤同一类作品参赛的不重复计奖。

  ⑥各类作品参赛需经学校认可,奖给指导老师,学生自行参赛的不计奖。

  (2)非行政部门组织各类作品(书法、美术、征文等)及各类学生报刊杂志的竞赛设发表奖,区以上每幅10元,获一等奖的加倍计奖。但同一次参赛最高奖励合计不得超过200元。

  5.先进表彰奖

  优秀教师

  学科骨干

  记

  功

  先进工作者

  注:

  (1)每学期同类先进奖计奖1次,不重复计奖。

  (2)上级嘉奖的不再重复计奖。

  区

  200200200200市

  300300300300省

  400400400400全国

  5005005005006.教学质量奖:

  (1)每期期中、期末考试单科一名奖现金200元。

  (2)班级总值年级一名奖班主任现金300元。

  此方案适用于2017年下学期—2018年上学期。

  八字哨镇中心学校

  2017年8月25日

篇二:教研活动奖励方案

  

  教科研工作奖励方案

  第一篇:教科研工作奖励方案

  侯家中学教科研工作奖励方案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教研科研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发展策略。特制定此方案。

  一、奖励形式

  教科研工作先进教研组,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比条件

  (一)教科研工作先进教研组评比条件

  教科研工作先进教研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研组有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已实际开展研究,有校本课题且课题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实际,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2.教研组推广1—2项县级以上科研成果且收到实效。

  3.教研组有观摩课、优质课、研讨课在县级以上活动中展示,或在评比中获二等以上奖励。

  4.教科研工作经验在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交流,或在地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二)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教师参评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师承担县级以上课题,是实际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2).教师承担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

  (3).教科研工作经验在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交流,或在地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4).本人在县级以上行政或业务部门举办的观摩课、优质课、研讨课评比中获奖。

  (5).承担校本课题研究,效果好,课题得到上级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领导和专家认可。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评选奖励活动的公正、公平,中心校成立了教科研工作

  奖励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组长:吕玉波副组长:曹传胜

  成员:宋晓峰

  赵文龙

  姜滕波

  侯家中学

  第二篇: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大张楼第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教师评价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管理,完善激励机制,促使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奖金奖励措施

  (一)教学研究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教改实验和专题研究,为教改实验提供一切可能条件。对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有推广可能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并积极向上一级教研部门推荐。

  1、课题研究:

  凡在省市县教科室或相关科室立项的课题组,县级奖励20元,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300元。

  凡在省市县教科室或相关科室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的课题组,县级奖励100元,市级奖励300元,省级奖励1500元。

  2、科研成果:

  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获市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县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

  教科研成果奖励须交结题鉴定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否则不予承认。成果被推广的给予同等级别的2倍奖励。

  3、论文:

  国家级具有权威性的综合性教育类刊物(如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课程教材教法等)或学科性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金每篇

  300元,省级(山东省教育厅主办)每篇200元,市级(市教育局主办)每篇100元。

  在教育类报纸或学科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按照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20元。(仅限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注册的报纸)

  参加教科研中心或经上级教育部门层层评选的论文,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省级奖励50元、40元、30元,市级奖励40元、30元、20元,县级奖励30元、20元、10元。

  凡在正式报刊上发表介绍学校教学经验或办学特色文章或个人教学,学校给予稿费两倍奖励。

  (二)优质课评选

  参加省市县教育局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省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执教公开课、技能大赛视为同级别优质课评选一等奖。

  (三)学生辅导奖

  各级各类学生竞技比赛、特长比赛、文体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1、团体辅导奖:

  按下列标准给予每位辅导教师奖励:全县第1名240元,第2名220元,依次递减20元。第十名以后不再设奖。

  2、学生辅导奖:

  根据学生个人所获等次给予辅导教师如下标准的奖励:省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50元;市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30元;县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体育竞赛个人1-2名视为一等奖,3-6视为二等奖,7-10名视为三等奖)。无等级之分的按照同级别最高奖进行奖励。

  3、学生发表作品辅导奖:

  教师辅导学生在合法刊物发表作品(习题除外),并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省级奖励20元,市及奖10元。

  4、获得优秀辅导教师奖的按照省市县分别给予30元、20元、10元奖励。注:同一奖项不重复设奖,按照获奖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二、量化积分奖励措施

  (一)教学研究

  1、课题研究:

  凡在省市县教科室或相关科室立项的课题组,分别给予5分、4分、3分奖励,其中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次序依次递减1分,最低计1分。

  凡在省市县教科室或相关科室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的课题组,分别给予8分、5分、3分奖励,其中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次序依次递减1分,最低计1分。

  2、科研成果:

  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获市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获县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或教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科研成果加分须交结题鉴定报告,成果证书否则不予承认。课题或科研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计满分,其他成员按次序依次递减1分,最低计1分。

  3、论文:

  国家级具有权威性的综合性教育类刊物(如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课程教材教法等)或学科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计6分、省级(山东省教育厅主办)4分、市级(市教育局主办)2分。

  在教育类报纸或学科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按照国家省市级分别计4分、3分、2分。(仅限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注册的报纸)

  评奖论文:经教科研中心或学校、教研室层层推荐的论文,省级(4分、3分、2分)、市级(3、2、1)、县级(2、1、0.5);典型发言按同级评选论文一等奖对待(以证书为准)。

  备注: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计满分,其他成员不计

  分;课件、教案、教学设计、案例参照同级评奖论文计分。

  (二)讲课比赛

  省级(7分、6分、5分)、市级(5分、4分、3分)、县级(3分、2分、1分),公开课及教学技能大赛参照讲同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计分。

  (三)学生辅导

  1、发表作品辅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合法刊物发表作品,并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按教师发表同级论文的一半计分。

  2、技能比赛辅导:学生参加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技比赛、制作大赛等获奖,每人次按市级(2、1.5、1),县级(1、0.5)计入辅导教师量化(每生仅限一位辅导教师);团体奖给予参与辅导的每位教师加分:市级(4、3、2),县级(2、1)。

  (四)其他各类荣誉加分

  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注:与教学、教研无关的荣誉、证书不属于加分奖励范围。

  三、奖励要求

  证件日期范围为:每年自9月1日起,截止当年教学督导,获奖教师持相关证书、杂志原件或文件及稿费汇款单等证明到教导处登记,不按时登记的一律不再给予奖金和加分奖励。

  以上各项无等级之分的按照同级别最高奖进行奖励。

  第三篇:幼儿园教科研评价奖励办法

  幼儿园教科研评价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园”的战略,形成人人有课题、人人搞科研、人人获成果的良好氛围,引导教师进入研究的状态,使我园的教育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抓好教育科研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教科研奖励办法。

  二、幼儿园科研工作由教研组统一管理,实行“园长--教研组--实验教师”三级管理制度。

  三、教师可以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教

  科研项目申请表》及《课题研究方案》。

  四、园级课题由幼儿园科研组审核立项,区级以上课题由幼儿园科研组审核,经园长批准后,向上级科研部门推荐。

  五、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六、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组每月组织活动一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课题组教师必须按实验方案认真实施。

  七、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八、教研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向课题组教师提供研究信息及技术指导或研究咨询。

  九、对于幼儿园重点课题及时进行阶段性分析总结,邀请专家参与研究、论证,讨论部署下阶段工作。

  九、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园级课题报教研组批准,县级以上课题经教研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教研组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十一、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园级课题由幼儿园鉴定,幼儿园成立由园长、教研组、保教主任组成的鉴定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县级以上课题,由幼儿园教研组邀请上级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幼儿园按规定发放结题奖。

  十二、实验班教师每月设有研究津贴,科研组依据教师科研绩效,纳入年终考核。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积极分子。

  十三、科研奖励、考核

  (一)奖励对象

  园内从事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

  (二)奖励范围

  1.园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个人自定课题,园级和园级以上课题均可申报评奖。2.县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县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申报得奖。3.市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榆林市市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申报得奖。

  (三)操作办法

  1.申报

  列入以上范围的各种奖励,均可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期末或每学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需递交相关资料。(1)课研研究方案及实施计划(2)课题研究阶段性小结

  (3)课题研究过程资料(包括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活动记录、研究课教案录象、照片资料)(4)课题研究成果资料

  2.鉴定

  幼儿园成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教师、保教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骨干教师组成。

  园级课题研究成果奖由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认定获奖类别。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奖评获奖证书予以认定。

  3.审批

  由园长负查审批

  (四)奖励

  课题科研成果奖

  课题级别

  市

  级加5分

  县

  级加3分

  园

  级加1分

  1.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2.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幼儿园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

  (五)论文发表

  教师发表在报刊上的论文园内给予奖励,县级2分、市级4分、国家级5分。

  (六)论文对外交流

  教师科研成果论文对外交流,县级3分、市级5分。

  (七)考核

  学期末,课题领导小组对园内课题组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园内考核,考核与绩效量化得分挂钩。教师的科研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评优、晋升职称的重要参照条件。

  (八)考核标准

  1.考核项目

  市级10分、区级8分、园级5分。2.考核项目等级

  按课题计划实施、课题资料积累、课题论文质量

  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说明:课题评价与成果鉴定由园教研组负责。本办法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或调整,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另附:课题领导小组、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

  2015年11月30日

  附:

  课题领导小组、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

  组长:马丽琴

  副组长:袁渊

  苏欣

  组

  员:柴娟

  王琼

  马红

  第四篇: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邱家店镇渐汶河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调动全校教学人员教科研积极性,加快科研兴校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论文、论著类

  凡本校教师出版的论著、撰写的教育教学专业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

  1.出版论著奖励办法

  论著由正规出版部门出版,并署名的作者,奖励300元;如自费印刷,费用较大,作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酌情给予一定补助。

  2.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1)国家级论文。指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期刊、中等教育核心期刊、国家级专业学会或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

  奖励作者200元;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收集,每篇论文奖励作者250元;其它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2)省级论文。指省级教育教学期刊、省级以上(含省级)大专院校学报、省级专业学会或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160元,其它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60元。

  (3)市级论文。指市级教育教学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论文奖励作者80元。其它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40元。

  说明:

  (1)各级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降一档次奖励。

  (2)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其它教育教学类文章(如片断、随笔等)奖励相应层次的60%。

  (3)在各类内部刊物、各类期刊的增刊、副刊、各类非教育学术、学会机构编辑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视当时学校财力,酌情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相应层次的60%。

  3.获奖论文奖励办法

  (1)国家级获奖论文。指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论文1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180、160、140元。

  (2)省级获奖论文。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100、80、70元。

  (3)市级获奖论文。指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90、70、60元。

  (4)区级获奖论文,指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每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作者50、40、30元。

  单项性论文评比获奖文章奖励相应层次的60%。

  说明:

  (1)获奖文章一般只奖励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胜奖不予奖励。

  (2)各级获奖以获奖证书上的印章为准。

  4.交流论文奖励办法

  (1)国家级交流论文。指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教育研究会等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300、200元。

  (2)省级交流论文。指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200、100元。

  (3)市级交流论文。指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100、80元。

  (4)区级交流论文。指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主办的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大会指定交流论文,每篇分别奖励作者80、50元。

  说明:

  (1)非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教育研究会等组织的会议交流论文,学校酌情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相应层次的60%。

  (2)经校长室审批的经验介绍类文章奖励相应层次的80%。

  5.奖励说明

  (1)凡出版论著、论文获奖、论文发表、论文交流者及时到教导处登记,上交文稿。

  (2)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发表或交流,按最高层次奖励。

  (3)学校工作的通讯、报道、特写等,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一奖励(稿费的1-2倍)。

  二、活动,竞赛类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为激励师生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争创优良成绩,表彰师生在各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本校实际特拟定本奖励规定:

  1.教师团体活动奖

  (1)国家级活动。指参加国家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每个活动每次学校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2)省级活动。指参加省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的每个活动每次学校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

  (3)市级活动。指参加市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的每个活动每

  次学校给予600—1500元的奖励。

  (4)区级活动。指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团体第一名或一等奖,学校每个活动每次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说明:

  (1)具体奖金数由校长室根据参赛活动人数决定。

  (2)优秀奖、提名奖、组织奖等由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2.教师参赛奖励办法

  凡教师本人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竞赛活动,如在相应范围获奖,可享受下列奖励:

  (1)在全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80、260、240元。

  (2)在省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60元、140元。

  (3)在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100元、80元。

  (4)在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80元、50元。

  说明:

  (1)划区竞赛活动获奖,降一级别奖励。

  (2)优秀奖、提名奖由学校酌情给予奖励。

  (3)第4-6名按三等奖奖励。

  3.教师承担公开课、公开活动奖

  本校教师承担区级以上公开课、公开活动,(不包括上级部门的检查、视

  导课)可享受下列奖励:

  (1)区内开课(全区各乡镇)奖励50元;(2)外区开课奖励80元;(3)市级开课奖励100元;(4)省级开课奖励120元:(5)全国开课奖励200元。

  4.教师辅导学生奖励办法

  本校在职教师辅导、训练在籍学生,以学校名义组队参加或个人名义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竞赛活动,如在相应范围获奖,可享受下列奖励:

  A:个体辅导奖

  (1)全国第一名,奖励15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3—6名,奖励80元。

  (2)省级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80元;3—6名,奖励60元。

  (3)市级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3—6名,奖励40元。

  (4)区级第一名,奖励60元,第二名,奖励40元;3—6名,奖励30元。B:团体辅导奖

  (1)全国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500、400、300、200元。

  (2)省级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300、250、200、150元。

  (3)市级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200、150、100、80元。

  (4)区级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150、100、80、60元。

  C:学生作品辅导奖

  辅导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出,区级每幅奖励20元,市级奖励40元,省级奖励60元,国家级每幅奖励100元。

  说明:

  1.数学竞赛获奖加倍奖励。

  2.本奖励必须按竞赛规程设立的团体名次,单项名次奖励,如设立的名次多于本规定,除区级以外,后面的名次奖励一律参照第四名标准执行。

  3.本奖励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参加教练者不得享受分配,不得作为个人实绩。(凭辅导资料)4.团体与各单项奖不累计。

  5.学生在市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学个习作(注名辅导教师),辅导教师可享受每篇辅导奖30元。(由学校推荐发表的学生习作,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

  酎情给予奖励)

  6.区田径运动会只享受团体奖,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第四名奖励300元。

  7.一等奖同第—名,依次类推,其它奖项按第四名以下酎情给予奖励。

  8.教师所辅导学生有3名以上在同一比赛中获奖,按最高3名进行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类

  课题被国家、省、市、区批准为立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分别奖200元、150元、120元、100元;课题被有关科研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结题的课题组成员再分别奖300元、200元、150元、100元;课题的研究成果获国家、省、市、区级优秀奖的课题组成员再加200元。(每个课题人数不超过5人,超过5人按5人计算,再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本《办法》由学校根据登记记载按学期进行操作。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36、教科研奖励方法

  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教科研奖励暂行方法

  1、国家级课题结题,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级课题结题,一次性奖励2000元;市级课题结题,一次性奖励1500元;校级课题结题,一次性奖励500元;个人课题结题酌情奖励。同级子课题减半发放。

  2、编写校本教材,经学校认可,视使用价值和编写难度等,一次性奖励400—3000元。

  3、教育教学论文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术机构组织的正规论文比赛中获奖,市级一等奖120元/篇,二等奖100元/篇,三等奖80元/篇;省级一等奖200元/篇,二等奖150元/篇,三等奖120元/篇;国家级一等奖300元/篇,二等奖200元/篇,三等奖150元/篇。(获奖同时已获得奖金,超过学校标准的不再奖励,低于学校标准的可予补足。)

  4、教育教学论文(1000字以上)在正式报刊上发表,市级120元/篇,省级200元/篇,国家级250元/篇,国家核心期刊300元/篇。

篇三:教研活动奖励方案

  

  教科研奖励制度

  为了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进程,提高教师的整体业务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集中交流有关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经验和成果,我校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教科研课题

  1、凡参与省级课题研究组织成员,能顺利结题的,给主持人奖500元,其他成员每人奖300元。

  2、凡参与市级课题研究组的成员,能顺利结题的,给主持人奖400元,其他成员每人奖200元。

  3、凡参与县级课题研究组的成员,能顺利结题的,给主持人奖300元,其他成员每人奖100元.

  二、论文奖

  1、在学校组织下,教师获省级论文者,每篇奖80元。

  2、在学校组织下,教师获市级论文者,每篇奖60元。

  3、在学校组织下,教师获县级论文者,每篇奖40元。注:两位或多位的,只奖第一位。

  三、交流奖交流论文都参照同级论文处理,奖金为同级论文的一半。所有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教育刊物上发表才予奖励,其他行政刊物、报纸发表的不予奖励。绥德六小

  13、3第二篇: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为了客观地评估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也为了调动教师的教科研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奖励制度。

  (一)课题结题奖

  1、学校对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结题后,给予一次性奖励。级别金额国家省市县校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2、如果立项课题获得校级级以上成果奖励,学校则对参与该课题研究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级别国家省市县校一等奖8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二等奖600元500元300元150元80元三等奖500元400元200元100元60元鼓励奖400元300元100元80元40元

  (二)教学论文、优质课、教案奖对于与教科研有关的教学论文,优质课,教案在县、市、省或全国得奖,学校也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

  1、教学论文奖:级别一等奖国家300元省市县200元100元50元二等奖200元150元80元40元三等奖100元80元50元30元

  2、优质课奖:级别一等奖国家120元省市县校100元80元60元30元二等奖100元80元60元40元20元三等奖80元60元40元20元10元

  3、课件奖:级别一等奖国家200元省市县此办法由学区研训室具体负责解释。

  150元80元60元二等奖150元100元60元40元三等奖100元50元40元20元第三篇: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芦柞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科研水平的大幅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的界定:

  1、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

  2、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具有统一书号且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著。

  3、在具有全国统一邮发或经上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或有关科室组织的交流,研讨会上进行的经验交流、举行的公开课。

  5、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及辅导教师;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辅导教师、教师地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参赛教师。

  6、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论文、优质教案、自制教具、课件制作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

  第三条。教师必须主动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教科室,不及时上交者视为放弃教科研成果奖申请权,不再为其入档、计奖。奖励标准:

  第四条: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家、省、市、县级推广,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元、500元、300元、150元。

  第五条:在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

  一、二等奖,按120元、80元;80元、50元;50元、20元;20元、10元奖励首位。

  一件作品多次奖励,以最高奖次为准,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在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说课比赛中获

  一、二等奖的,按400元、200元;200元、100元;

  100元、50元;50元、20元给予奖励。

  第七条。在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经验介绍及公开课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50元。

  第八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国家、省、市、县

  一、二等奖,按800元、5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奖励辅导教师。

  第九条。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奖。教育科研成果显著,受表彰或被评为先进个人,按市、省、国家不同级别,分别奖励100元、200元、300元。

  第十条。教科研先进集体奖。课题小组、部室被评为先进,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200元、300元、500元;各部室在教科研培训工作中为学校赢得整体荣誉,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300元、500元、800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_年_月第四篇:科研奖励制度成安县人民医院科研奖励制度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医院学术氛围,鼓励院内医务工积极参与医疗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真正形成医院的医疗特色,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科研项目申报奖励凡经正常申报程序所获得的市、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医院按下拨总经费的8%分批给予课题组奖励。

  二、科研成果奖金分配原则1.获市级以上成果的奖金,80%奖励课题组及主要协作单位,20%奖励管理人员。分配方案由院委会批准后发放。

  2.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奖金全部奖励课题小组。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3.与外单位协作获得的成果奖金,80%奖励课题组,20%奖励管理人员。并报医教科备案。

  4.同一成果获两次以上奖励者,以最高奖金计算,医院只奖励一次。

  三、科研优秀论文奖励:

  1、凡在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并履行正常管理手续的的第一。医院将奖励200元,并全额报销版面费用。

  2、凡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并履行正常管理手续的的第一。医院奖励100元,并报销50%的版面费用。论文奖励工作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由业务院长对上一年的论文进行核实确认后,提出奖励方案,报请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未履行论文管理程序发表的论文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开发新技术、引入新项目,已投入使用,并为医院创造效益者,医院将按照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五篇: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科研水平的大幅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的界定:

  1、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

  2、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具有统一书号且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著。

  3、在具有全国统一邮发或经上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或有关科室组织的交流,研讨会上进行的经验交流、举行的公开课。

  5、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及辅导教师;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辅导教师、教师地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参赛教师。

  6、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论文、优质教案、自制教具、课件制作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

  第三条。教师必须主动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教科室,不及时上交者视为放弃教科研成果奖申请权,不再为其入档、计奖。奖励标准:

  第四条。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家、省、市、区级推广,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元、500元、300元、150元。

  第五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

  一、二等奖,按120元、80元;80元、50元;50元、20元;20元、10元奖励首位。一件作品多次奖励,以最高奖次为准,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说课比赛中获

  一、二等奖的,按400元、200元;200元、100元;

  100元、50元;50元、20元给予奖励。

  第七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经验介绍及公开课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50元。

  第八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国家、省、市、区

  一、二等奖,按800元、5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奖励辅导教师。

  第九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篇四:教研活动奖励方案

  

  教研奖励办法

  杨地中学校本研修奖励制度

  为了扎实“有效研修”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研修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校本研修管理奖励。

  1、优秀教研组奖励。

  奖励金额:教研组长300元,教研组600元。

  标

  准:研修计划详实,可操作性强;计划实施到位;研修活动充分,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组内教师能全部参与研修活动;及时高质量完成各类研修任务;形成了一定的研修风气。

  2、优秀课题组奖励。

  奖励金额:课题组长200元,课题组400元。

  标

  准:课题程序合规;课题研究扎实、充分;研究资料完备;课题结果有应用价值。

  二、课题研究奖励。

  1、省、市、县课题奖励。

  (1)、全额拨发研究经费。

  (2)、顺利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奖励300元,课题组奖励500元。

  2、校本课题奖励。

  (1)、校内申报的校本研修小课题,经教导处审核同意后,报请划拨经费。

  (2)、申报的小课题研究奖励见(一)(2)。

  (3)、校本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应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奖励课

  题组2000元。

  三、个人研修成长奖励

  (1)、获得省、市、县教学能手的,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2)、参加教案、教学设计、案例、论文等教学研究竞赛的,学校负担参赛费用。获得奖励的,每人次学校再奖励200元。

  四、教研工作评议、监督小组。

  组长:毛静

  副组长:毛浓忠

  成员:陈迪虎

  陈绪俊

  何降政

  徐娇

  刘明俊

  宁江有

  五、说明。

  1、所有奖励颁发证书。

  2、一个成果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就高奖励。

  3、评优树模晋职优先。

  4、对不认真参与培训的教师予以批评、教育,并扣除校本研修考核相应得分;影响较大的,并在年末考核中作扣1—3分。

  5、对于不按学校安排执行研修任务的教师,扣除研修考核1—2分。

  5、对教师研修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将取消校级一切荣誉称号,当期研修考核得分为0分。并取消晋升职称、评优选优资格。

  杨地镇初级中学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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